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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好。
开工第一天,来讲讲春节档的大电影。
本文不是影评或者观后感,也不做现象的批判和监督。
作为一个专注于公关的行业号,只想运用专业知识,从原理上分析公众对于信息接受程度和后果呈现。
所以,有关春节档的所有影片好不好看,有没有偷票房,是不是抄袭,都别问,并不想做任何判断。
是的,没有感情,全是技巧。
《满江红》现在是春节档票房第一。
跟破25亿一起来的,还有偷票房话题的滚滚热度。以及,我稿子还没写完,又被带出来的抄袭等话题。
讲过一百遍了,头部的风险等级不是线性增加的,而是指数级上升的。风险包括:干了什么被揪出来的风险,以及没干什么就说你干了的风险。
风险从预判变成降临,或许只需要一个话题。
明确一点:传播最为广泛的,一定是有群众基础的老话题。是旧的,俗的,套路的,以前说过几百次以后还会被说几百次的东西。
创意,蛮多时候都是从业者的自嗨,在大众传播领域,没什么存在感。
记住,越是真正的创意,越在真实的大众传播领域,不起作用。有些狗屁,自己花钱猛刷,倒是没准还能出点效果。
偷票房是个极其容易形成传播的话题。
偷,是犯罪。在自己安全的情况下,谴责他人不正当行为,大多数人还是非常愿意发声的。
偷,是犯罪行为里面最日常的,也就是最“大众”的。没有理解障碍,甚至有些参与感,能唤起自己被“偷”过的记忆。
偷,有受害者。前几天,《满江红》与《流浪地球2》的票房接近,假设存在偷票房的行为,一进一出,谁是第一名就不好说了。对家出现,是舆论升级的激化点之一。
偷,讲究人赃俱获。是谁?怎么做的?有证据吗?我自己很喜欢各种罪案剧和推理剧,对着证据一顿琢磨。除了站在正义一方,人类骨子里还有点喜欢下判断和找真相的DNA。
以及,负面天然就有无法阻挡的传播力。比负面更加无法阻挡的,是还有争议、不确定、双方在掐,群众可以蹲一个反转的负面。
找到话题,肯定是首要的。
有了大家有兴趣参与的话题之后,要看这个话题的哪些部分是能够传播的。
这话我也反复在讲,有人参与的所有传播,本质上都是局部传播。公关不要寄希望于完整、全面、客观的传播会出现。这次真的不是你家不配,而是确实没有这种东西。
参与人数越多,完整度越低。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人参与的大众传播,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程度之低低低低低低低低低低低低,如果你没什么概念,也算一种幸运。
先看传播障碍最低的第一层信息。
首先,是假排片,也就是俗称的幽灵场。
半夜突然出现的满坑满谷卖个干干净净的“特殊场次”。
怎么说呢,不合理性非常明显,连掩饰也不想掩饰的气息扑面而来。
其次,是换排片。
告诉用户他所购买的场次因为“设备故障”无法观影。随即,又被用户发现改映《满江红》。
用户怀疑,硬把《流浪地球2》的排片去掉,甚至不惜给已经卖票的人退钱,也要让《满江红》上。
这个情况有点明抢,也会损害已经购买者的利益,恶劣程度要超过“放给鬼看啊”的幽灵场。
假排片和换排片,凑成整体传播的基础盘,快速拉升舆情量。
直观的截图和指名道姓的地址场次信息,真实性上也不太会被质疑。
公众很容易就接受了信息和信息的暗示。
真心想要掌握传播的主动权,让你想要的信息去占位,那么用尽所能降低传播障碍,是最基本的法则。
到此为止,基本上公众层面的传播已经到达极限。
公众不会自动考量与接收超过一定程度范围的信息,即便被强行覆盖,也“吃”不进去什么。
再说一遍,只是拆解原理,不是站队。这种程度信息都区分、处理不了的,很难做好公关,也就没有必要阅读本文。
第4条说的“局部传播”,局部有很多重意思。
假设,《满江红》有1场假排片是真的,并不等于《满江红》的假排片情况严重。
“见微知著”,在理工科眼中就是取样范围不够,别说绝对的准确性了,连参考价值都没有。
那要怎么做呢?
截至2021年9月底,全国共有影院14235家,银幕80734块。翻一遍半夜有多少满场,理论上可以数得出来。
更牛一点,记下座位数和票价,按个计算器就能把偷跑的金额都算出来。
个人觉得,现在那么些个付费的专业平台,后台一拉,数据都有。他们不拉而已。
同样,目前也没看到监管机构、协会、媒体去扒这个数据。
“惊爆,5亿票房来自幽灵场”和“全国14235家影院仅有20场幽灵场,已被处理”是2个完全不同的结果。
要对复杂信息进行处理之后,形成新的容易被接受的信息,再次面向公众输出,才会产生效果。
没有这步,公众就会停留在上一层的信息,抓住1场假排片就当作有不少此类情况。
全部扒拉一遍,也可以知道其他影片是不是排了幽灵场。
据说也有不少。网上都有,可以自己去翻。
但是,这不等于可以要求公众在看到《满江红》排了幽灵场之后,去查其他影片是不是有同类情况,否则就不“公平”,就没资格说三道四。
在没有强力外力干预下,舆论不会自己走向公平。舆论要有这个能力,这世界得多太平啊。
全部荧幕场次盘一遍,仅仅是摆脱局部信息的一个维度。
再说一个维度。买票房,这事儿是谁干的?
警察叔叔查凶手,都是先看犯罪动机,谁是既得利益者。
公众认为买票房的《满江红》,是个虚拟主体。骂来骂去骂“资本”,也不一定骂对。
简单的说,一部电影要涉及多个独立主体:
出品方,负责影片前期的市场调查,然后决定是否值得出品该影片。如果决定要做,就会开始选导演、剧本、演员、赞助商等。出品方作为投资人是整部影片票房收益和版权收益的主要受益人。
制片方,有权决定拍摄影片的一切事务,负责整部电影的策划、生产、发行等一系列经营活动,也管着摄制资金,审核拍摄经费并控制拍片的全过程。
发行方,要去做拷贝、申请密钥、排档期、把拷贝寄发影院、做宣传、购买广告、谈判分账比例、跟院线签合同。最后影片卖出票房,会分4%-6%的票房收益给发行方作为代理费用。
院线以及旗下加盟的影院,院线将影片和宣传品发放到各个影院,负责电影的排片指导和影院的广告位销售等。他们的收入是按全年票房的2%-5%来算。影片放映完了,除了交税费,60%的票房作为影院的收入,剩余部分作为出品方和投资人的回报。
总结一下,制片方、发行方和没有自己影院的管理类型院线,不会去买票房的,他们都是拿固定收入,或者抽几个点的打工人。
有动机偷票房的,是决定拍电影并且出钱的出品方和能够播电影的实际影院。
上面列举的几个主体,就算已经读到这里的同学,可能都是跳着看的。单独推送这段内容,或许哪种智能算法都不会得出要推送的结论吧。
这种信息,公众跑完“看到、看完、看懂、接受”整套流程的可能性,极低。
不要奇怪,“谁干的”这种极度重要信息,在传播中缺失是很常见的。公关不能只看实际上是谁,更要专注于公众会以为是谁。
这个程度内容,公众层面已经没有自发传播的动力了,但,媒体和自媒体会写。也就是说,路径上直接对C已经没有什么余地,能用的就是媒体和自媒体。
媒体和自媒体,会根据自己的受众,做二次加工,再进行传播。
公关判定舆情发酵,要把公众侧和媒体侧分开,分开做判断,也分开做处理。好的公关,能够预判媒体会不会写,会写什么,有没有商量余地。
这轮票房争议,公众和媒体都会传播,但是阶段和侧重不同。如果看不出区别,那就看个更加简单的海天酱油事件,几乎没有媒体和科普自媒体下场出负面,不是海天摆平了他们,而是真的没东西可以写。
我看小声比比发了推送,说关于《满江红》票房的内容,就被举报了。
结果,他关于被举报的推送,又被举报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具体事情你们可以去他那里看全文。
坦白来说,大品牌与自媒体之间,公关角度,常规是不建议用举报来做操作的,特别是通过律所来做举报或者发函。
好的自媒体,要写出一篇既打中要害又毫不违规的文章,真的不难。
假如,这个自媒体不存在恶意敲诈或者别的什么意图,也觉得自己还挺客观的没写什么,举报不但没有什么效果,还会给自媒体提供二次传播素材。
2015年,中国电影全年票房超440亿,成为全球仅次于北美的第二大电影市场。
票房超过24亿的《捉妖记》,也成为注水票房典型。央视还做过新闻专题《造假的票房》。
当年,电影局就喊话:严厉打击票房造假,将建“黑名单制”,要求遵循《电影院票务系统(软件)管理实施细则》,电影必须真实放映,系统里登记在册。
怎么说呢,当时舆情也挺大的。还是那个原则,我们不去讨论执行得怎么样,只看公众传播方面。
公众对于假票房的敏感度是高的,但是对于事实理解度依然是低的。
高敏感度、低准确性,是公关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讨厌的状态之一。还是海天那个例子,食品添加剂就是典型。疫情中的好几轮信息传递,也是这个问题。
4000字的文章,只有500字是公众能够接受的范围,其余3500字只是针对做公关的同学们。
公关操作之前,要先明白公众是怎么想的。
而在明白公众怎么想的之前,自己还得先盘明白,是吧。
我不相信动动嘴皮子,我也不相信看看推文。
我只相信,在方式正确的前提下,反复练习。
上面方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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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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