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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有个令人心痛的消息。
B站员工武汉ai审核组的组长,因加班而脑出血猝死倒在了大年初五的凌晨。
有多名网友爆料,该“Ai审核组”组长因春节期间连续加班12小时,导致脑出血猝死。
图片来源:微博@王落北
这位猝死的员工说是组长,但有网友爆料称这个组长是干组长的活却只能拿一线员工的工资——
图片来源:微博@王落北
事件发酵后,B站于2月7日下午通过内部邮件做出回应。
表示“在事发前一周内未存在加班等情况”,对于网传他因加班猝死一事,经内部考勤核查,他按照工作计划正常上下班,工作时间为9:30~18:30,做五休二。
此外,B站在邮件中表示,事发后,相关业务主管、经理和HR在得知情况后赶往医院配合相关手续办理,家属随后赶往医院。
公司已经成立专项小组配合警方调查,并叮嘱其他员工注意身体健康,感到不适要及时休息与就医。
在上了12个小时的夜班后猝死,这样的剧情格外熟悉。
犹记得,36岁的比亚迪员工王某被发现猝死在出租屋中。
王江龙的家属告诉媒体,王江龙的意外去世,和其生前曾连续超时高强度工作有关联。
这是千千万万为了生活而奔波劳累的泱泱大军之一。
当时比亚迪这名员工去世后,他的亲属从手机中调取了工作打卡记录。
记录显示,在10月份他有26天工作时长都在12小时左右,整个10月他的工作时长在280小时左右。
从10月28日到11月3日,更是连续上了7个夜班,其中6个班工作时长在12小时左右。
而整个十月,王江龙只有1号和3号没有打卡记录。也就是说,王江龙的双休,是一个月休两天......
活生生的人就如同机器一样,不分昼夜的运转着。
想起一个笑话,公司来了个日本人,入职时说:我是一个加班狂!后来他离职了,临走前他说了一句话:你们这样加班是不人道的。
正值青春的年纪却撒手人寰,真的是新一代工薪人的悲哀。
有人手机被监控,因摸鱼被开除;有人因公司厕所太少,忍不住大号发泄在小便池、成功社死;也有的人连上七个夜班猝死在出租屋;有的人在春节假期加班工作最终倒在了家属看不到的地方...
成年人的世界,什么都不容易,唯独容易猝死。
在这个内卷的时代,他们都只是千千万万“社畜”的一个缩影,“过劳”是很多人的常态,“超长工作”已经成为了一件稀松平常的事。
2021年10月15日,长沙一地产人因公司高强度工作导致劳累过度猝死在工作岗位上,年仅27岁;
2021年7月3日,河南省一民警因连续加班工作,劳累过度,导致突发心源性猝死,年仅25岁;
2021年1月3日晚,一名生于1998年,年仅22岁,供职于拼多多旗下位于新疆地区多多买菜业务的女孩,在凌晨1点半下班途中猝死。
2019年10月18日,上海一名女漫画家猝死在自己的出租屋内,生前经常熬夜画画,年仅26岁;
2019年11月1日,瑞金医院麻醉科一位医师江,在连续工作了16个半小时后,被发现心脏骤停,终年30岁;
......
所有的猝死,都是预谋已久的。
如今,猝死这个词好像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离我们越来越近,它频繁地出现在媒体上,而且年龄越来越小:92年、95年、97年、98年……死神无死角的扫射着任何年龄段的人、且越来越年轻。
而站在死神身后的,是高强度的工作、不间断的加班、时刻紧绷的神经、一顿顿不规律的饮食,还有无暇进行锻炼的身体。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之前在知乎上被官方平台一拳“锤死”的“某外包商”的帖子。
“选择安逸,就要承担安逸所带来的后果。”
某多多已作声明 该言论为营销合作员工用个人手机发布,不代表官方态度
在他眼里,安逸是需要承担后果的。
事实是,也确实有不少打工人自己也是这么想的,认为自愿加班,只要钱给够就行。
我是不赞同的。
因为竞争压力,总有人会要更少的钱就甘愿加班,甚至不要钱只要有工作就甘愿加班。结果就是大家都被迫加班,可是工资却越来越少工作强度越来越大。你以为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但是你根本看不到事情会怎么发展,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典型的只顾眼前不管身后。
退一步说,加班给够加班费这事听起来好像是挺靠谱。
实际上呢,人自己的身体情况怎么样自己会有感觉,加班多久在身体的承受范围之内这些都没有谁去考虑,人在长时间疲劳工作也会丧失部分自我感受能力,没办法而且没精力去思考去拒绝了。这时候,如果管理层从上到下都是要求加班,员工除了应付工作还要去像闯关一样请假,就会想着还不如加个班省心省力,实际上,这是典型的被pua而不自知。
我觉得工作时长应该是task based 而不是hour based,产量和效率才是最重要的。
那些遵循996或者007的员工我觉得至少有一半时间都是事倍功半的,8小时的工作时间不仅仅是work life balance更重要的是工作效率的最优化。
当你超长工作的时候你人在公司但是你的大脑其实已经处于疲惫状态,这个时候工作效率和质量都是下降的。为了加班而加班的文化真的很没有逻辑而且非常打击工作的积极性。
换句话说如果不管做事情多快都要工作完12个小时那么很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员工不再专注如何提高工作效率而是不紧不慢的慢慢做反正要加班,这样的话整个公司效率都会下降。雇主可能付了大量加班费最后工作进度也并没有提前,得不偿失。
说到底,自愿且钱给够就是个笑话,说到底还是打工人被压榨,反抗成本高且短期收益基本为负。
超长时间的加班不是对人体的伤害?如果是,猝死就不只是意外了。
当工业的巨轮碾压了人权,当一个个独立的个人变成一台台没有生命的机器,就是资本对人性的压迫。
我们如果还在美其名曰地说这是个人的选择,那当社会被毁灭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可以独活。
不奢求打工人立刻能团结起来,但首先要屁股坐正啊。
联想到大厂那位25岁猝死员工,有读者问说,如果法定节假日在家办公猝死,算不算工伤,打工人最后应得的赔偿能不能顺利拿到。
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如果如家属和爆料者所说该员工死亡当天是在家进行工作,即使是在回家加班工作期间,也应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说白了,判断是否为工伤并不复杂,主要抓住3个因素:
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合、在工作时间。
只是,是否在家工作很难取证。确认突发疾病时是否处于“工作状态”中,更是需要多方面的证据。
有的案例可能因证据不足不被判定为工伤,但企业出于人道主义,也愿意支付一定补偿。
但这,非常考验企业的底线和良知。
所以说啊,为了工作,丢了命真的是万万不值得。毕竟你赔了条命进去,赔偿费还不一定能如你所愿。
说起来更要命的是,没有金刚钻偏偏还想揽上996来做瓷器活,最后班是加了,效益也不一定有理想的好。
就算996/007后拿到足够那么多钱了,也不知道还有没有这条命花。(老板OS:反正真猝了赔个钱后再来一个。宛如杀R卡来升级SSR一样无情)
很多人质疑为什么劳动法形同虚设,996的工作时间显然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但为什么依旧无法对打工人形成保护?
违反《劳动法》有什么惩罚呢?“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这就意味着,最高惩罚也就是罚款,对互联网公司而言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劳动法》很难对996形成制约。
内卷这场游戏,赢的人领到了医药费,输的人病都治不起,甚至有人把命都丟了,背后狂喜的,只有资本家……
用我们的时间,健康为代价。科技的进步,是为了给人类带来更多的自由,休闲的时间,现在反而是本末倒置。
《黄帝内经》有句这样的话,“生活的所有疾患,都是源于过用”。
当你过度使用身体之后,一定要停下来,修养身心,把身体健康放在最优先级别。
能不加班就别加班,多锻炼身体,活着时间长点,虽然活的时间长也不一定拿的到养老金吧,但是总之人生在世活的开心点。
自己的命是自己的,不是燃料。咱们不能燃烧了自己成就他人对吧?
这个时代,很多人误解了奋斗真正的意义。
我们如何定义“上进”,“成功”和“幸福”这些看上去空泛但却能直接影响我们生活方式的问题。
就目前的国内的环境来看,我们定义这些的标准不是不对,而是太单一,这跟文化传统也有一点关系,但我相信这也会随着国家进一步发展,人们思想进一步“解放”而改变。
希望在大环境暂时无法改变的前提下,每一位劳动者认真爱惜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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