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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七爷 | 广告营销界(ID:iyxcom)
近日,潼关肉夹馍上了热搜,但却并非好事,热搜与肉夹馍并无多大干系,而是与潼关肉夹馍协会密不可分。
据了解,潼关肉夹馍协会处一纸诉状,将全国上百家餐饮店告上了法庭,要求各商户赔偿3万到5万元的侵权费,甚至还提出了想要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就必须缴纳99800元商标使用费,消息一出,不仅众多商户惊吓不已,也遭到了全国网友的疯狂吐槽。
作为陕西特色之一的老潼关肉夹馍,起源于初唐,据说,李世民骑马打天下之时,路过潼关,被潼关肉夹馍的香味吸引,于是下马品尝,还留下了“妙、妙、妙,吾竟不知世上有如此美食矣。”的美食点评。
现代,潼关肉夹馍以其“干、脆、酥、香,肉肥而不腻”的特点让人百吃不厌,已成为“风靡全民”的地方特色美食,门店数量遍布全国,早已用万为单位计量,还被称为中国“汉堡界”的扛把子,就是这么一个“优秀”的肉夹馍,近日,却无端陷入了舆论漩涡。
据天眼查公告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作为原告,将全国范围内多地区:内蒙古、河南、浙江、吉林...等210家商户告上法庭,以“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的状告理由维权协会。
老潼关肉夹馍协会一举惹众怒,各地商户纷纷感到满腹委屈与气氛。
在洛阳涧西区经营33年小吃店的张师傅,已年近六旬,本想本本分分依靠经营小店维持老伴与自己每月的医药费用,没成想因为这个“救命钱”的小店却被告上了法庭,还被要求赔偿3万元经济损失。对于每月店面营收成本1000左右张师傅来说,简直是惊天噩耗。
在被诉讼的商家中,甚至还有曾经使用过潼关二字也被卷入其中。2015年7月,于师傅和妻子开了米线店,其中也售卖“于师傅潼关肉夹馍”,在店铺招牌、宣传页、产品包装上均有这几个字样。
但在今年10月,店铺内“于师傅潼关肉夹馍”全部更改为“于师傅香酥肉夹馍。”让他们震惊的是,老潼关肉夹馍协会是在2016年登记注册的商标,自己在协会登记之前使用,而且收到法院传票时,店面也不使用这一名称了,即便事实如此,还是被起诉了。
对此事件网友们纷纷谴责:“这么恶劣的性质应该是敲诈吧?这种协会就是在骗钱!”,还有网友调侃到:“潼关本地人身份证也要交钱吗?”还有网友不解问道:“一个地名怎么就变成商标了?”
一时间,质疑声遍布全网,老潼关肉夹馍协会是否存在“割韭菜式”维权的行为?
按照常理来说,潼关肉夹馍本身属于全民小吃,是不属于一个协会或者一个人的,就如同北京烤鸭、柳州螺蛳粉、云南过桥米线一样,在大众认知中是地域特色美食,不能因为一个商户使用就被诉讼是侵权行为,这显然是不能让大众信服的理由。
其实在不久前,河南焦作使用“逍遥镇胡辣汤”招牌的一些商户,就被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起诉商标侵权,还给与商户们两种选择:要么支付3万-5万元赔偿,要么就是每年缴纳1000元的会费加入逍遥镇协会,接受协会统一管理。
被告上法庭,许多商户都不能接受这个现实,于是有的卸下了“逍遥镇”字样,有的更名为“肖遥镇”“逍停镇”等。商户不满主要原因就是原告周口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早在2003年就申请注册了2件“逍遥镇”商标,用在第43类饭店和第29类胡辣汤上,可是之后就是放任行为,并没有任何行动,近日,却突然宣布维权,不由让人产生“猪养肥了,就来分肉”的质疑想法。
最后,在众人反对的声音中,维权事情不了了之,在11月21日晚间因一纸通报而“止沸”。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布说明称,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
其实关于地方性特色小吃的商标,我国商标法早已有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逍遥镇却不在范围内,因为逍遥镇属于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下辖镇,非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正因为这个小小的原因,所以才产生了商标侵权争议,注册逍遥镇商标的协会是有权不受规定约束的。
但是政策也有规定,当商标的独特性与社会公共需求的普遍性产生冲突时,根据商标的特性应该让位于公共利益的需求,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和生产者经营者的利益,这是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相一致的。
这说明地区商标也存在特殊情况,无论是逍遥镇胡辣汤又或者是潼关肉夹馍都是属于地名,如果是正当使用,而且可以为商户的美好幸福生活提供助力,进而为社会振兴有帮助的,可以认定为正当使用。
对于在“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注册成功之前已经使用的商标,如果能举证出来其是在先使用,也可以根据使用在先原则,允许其在原有范围内进行使用,只要与注册主标形成区分,不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即可。
此类商标之战,其实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得不偿失的,如何规避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是该慎重思考一下。
商标意识是每一个商家都必须重视的, 商家要明白一点,一个合格注册的商标受《商标法》保护,在受到恶意侵权时,法律便会给予拥有商标者最大程度的保护。
另外,商标也能成为品牌独特的标识,成为消费者区分其他品牌的标志,随着品牌价值资产的不断升高,品牌商标价值也不断被赋能,比如美团、淘宝、天猫、京东...原本平平无奇的几个字,因品牌不断地壮大而越来越具备认知度,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因此,再辛苦打拼的同时,莫要忘了商标价值,否则在他人先入为主之后,之前的努力都是为他人做嫁衣。
地方小吃品类,最快速崛起壮大的办法就是大家齐力合作,共同壮大市场,广大小微商家有着短平快、成本低,覆盖面广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共同促进了市场繁荣和品牌推广,虽然也会有负面影响,市场太过杂乱,良莠不齐。
但这时正体现了地方政府及相关组织的作用,加强引导,而不是“恶意诉讼”或“滥诉”,这样只会激起大众的不满情绪,试想商家之后都不在使用这一类名字,有关“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的字号将会越来越少,多年来积累的名气也将会毁于一旦。
协会曾表明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能够将其规范化运营,在未来继续做大做强,可是大众对此并不买账,都在质疑这是割韭菜式维权,可见这是与协会说法背道而驰,若诚心想把招牌做的更好,强制性收费,状告商户的行为不可取。
最后,潼关肉夹馍协会也被暂停了维权措施,只希望协会能够明白无论是逍遥镇胡辣汤或者是潼关肉夹馍,如今品牌的知名度不是协会打出来的,是外出辛辛苦苦起早贪黑的商户一天天熬出来的!
推广全民小吃的做法没有错,但若心存随意敛财商户的想法,就是大错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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