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惜 T 。T 您现在还不是作者身份,不能自主发稿哦~
如有投稿需求,请把文章发送到邮箱tougao@appcpx.com,一经录用会有专人和您联系
咨询如何成为春羽作者请联系:鸟哥笔记小羽毛(ngbjxym)
8月底,李子柒报警;9月中旬,有关李子柒公司的股权关系被扒,怀疑她“被资本做局”;截至10月,李子柒账号内容已陆续停更。
而同样是头部网红李佳琦,在与美one的合伙公司中,也只占有49%的股份。但李佳琦并没有丧失了对个人IP的控制权,也没有产生类似的停更事件。
时至今日,李子柒与资本的斡旋还没有结论。而从李子柒和李佳琦这两个案例上,小红又发现了一些新的内容。
直至近期,还有人在讨论分析李子柒视频停更2个多月的原因。
时间追溯到8月30日,李子柒在绿洲发布的一条“大清早报个警”的动态,这条动态很快就带来一个#李子柒报警#的热搜。
虽然大家后来知道了,这次的报警是有人冒充李子柒名义进行诈骗。但李子柒在这条动态中删掉的一句“已经让律师做了保存,太可怕了!资本真的是好手段”评论,给大家留下了极大的讨论空间。
同时,有人翻出了李子柒助理(微博账号@她助理)在8月26日发布的一条“关于更新”说明的动态。这条动态称:“七姐这几年埋头做内容忽略了很多现实问题的东西,现在需要整理清楚。”
期间各种说法都有,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目前李子柒的内容账号已陆续停更,其中抖音账号停更时间最短,但也已经有一个月没有新内容了。
至于这个“现实问题”是什么?所说的公司是不是大家熟知的杭州微念(全称为“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签约李子柒)?李子柒助理并没有给出具体回应。
一些业内人士就此展开了讨论,这些讨论将李子柒再次拉入公众视野之中的同时,也触碰到了一个老生常谈的行业命题——头部达人与机构该怎么样进行利益分配?
一般来说,大网红的孵化和利益分配主要分三种情况:1、本人与投资方共同持有,但内容和大方向自己能说了算,例如罗永浩;2、自家产业,比如薇娅、雪梨,都是“夫妻店”;3、网红公司孵化或签约,例如李子柒。
从股权来说,像李子柒这样,虽然不是签约公司MCN的股东,但和公司共同持股新公司,这样的情况有很多。
而对于李子柒来说,可能同样体量可以对标的,或许是李佳琦。
9月16日,有微博大V直言:“李子柒现状,远远比大家想象中的要惨…”。
图源微博
在他晒出的微信聊天截图中,一位行业人士表示:把古风带火的李子柒,却在股权结构中吃了大亏,很有可能沦落到颗粒无收的境地。“理论上如果闹掰了,李子柒连账户都没把控权。”
另一位微博大V则是晒出了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杭州微念的股权穿透图,他大胆猜测:“这是一个资本引起的企业内部股权争夺的故事”,并分析称核心问题是:李佳佳(李子柒本名)本人是否掌控和拥有“李子柒”这一品牌。
小红发现,根据企查查显示,李佳佳(李子柒本名)关联的公司仅2家——
一家是成立于2020年6月,由李佳佳100%持股,注册资金10万元的上海沉香里创意策划工作室;
另一家是成立于2017年7月,由李佳佳担任法人,李佳佳与杭州微念共同持股的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称“四川子柒”)。
也就是说,李子柒并没有持股微念,只是和微念共同持股了新公司——四川子染。
其中,四川子柒这家公司掌握了200多个李子柒相关商标,包括柒、子柒、LIZIQI、李子柒、柒家好物、东方美食生活家等。
但据企查查显示,李子柒只占有四川子柒49%的股份,杭州微念则占有51%的股份,公司疑似实际控制人是刘同明,他是杭州微念的创始人,也正是他将李子柒签约到杭州微念旗下。
虽然李子柒是四川子柒的最终受益人,但企查查上显示这家公司从2017-2020年的社保参保人员均为0,疑似为一家空壳公司。
与此同时,手握大量李子柒相关商标的四川子柒,也没有参与到李子柒IP商业化的实际运营中——淘宝上的李子柒天猫旗舰店背后的经营者是杭州微念,李子柒品牌成立的螺蛳粉工厂“广西兴柳”,其背后大股东也是杭州微念。
说的直白一点,就是李子柒很可能在为公司打白工。即使李子柒品牌2020年销售额达到16亿,但很可能四川子柒获利不大,李子柒本人从中的获利就更少了。
除了个人IP的商业化变现外,李子柒的一些内容账号也是与杭州微念合作后注册的,其实际控制权在微念手上。
例如,B站、西瓜视频以及海外的YouTube等平台的内容发布和运营多是控制在杭州微念手上。
但要知道,李子柒光在YouTube上每个月就有50万美金左右的广告联盟收入(据海外网红营销服务平台Noinfluencer数据),一年算下来有600万美金,也就是近4000万人民币的广告收入。
而这4千万,李子柒能拿到的分成,很可能也仅仅是签约合同里很少的一部分。
依据这些股权结构和相关信息,不少人分析,李子柒要处理的“现实问题”很可能是她在资本层面没有控制权、在个人IP商业化没有合理收益的问题。
如淘宝主播李佳琦,他在自己签约公司美ONE(公司全称为: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又称美腕)中并不占有任何股份,同样只是合伙人的身份。
而李佳琦和这个合伙人的身份,是不是同李子柒一样,只是一个挂着头衔的打工人呢?还是先来看一下李佳琦相关的股权情况。
在企查查上,李佳琦关联公司有16家——
其中,有13家是他自己的:他是疑似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达到99%;
有3家是他和别人合资的:李佳琦和美one、小助理等机构及个人共同持有;
而在这三家合伙的公司中——
1、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重要)、宁波镁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重要)
这2家公司是李佳琦和美ONE共同持股,其中李佳琦持股49%,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
这两家公司,分别拥有小狗奈娃、奈娃家族、奈娃一家、李佳琦的店、李佳琦的小助理、佳琦严选、李佳琦等一系列围绕李佳琦个人IP的注册商标。
2、北京美奈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不是那么重要)
则由美ONE创始人戚振波、李佳琦、付鹏等人员共同持股,其中李佳琦持股比例约38%,为第二大股东。
从持股比例和商标持有情况上看,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宁波镁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四川子柒”十分类似。
甚至运营李佳琦全球严选店的宁波镁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2017-2020年的社保参保人员也为0。
不过有两点不同:
一是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并不是参保人员为0的空壳公司,从该公司社保参保人数来看,这应该是李佳琦直播运营团队的主体公司。而这家公司,还因为申请“oh my god”商标出现在大众视野里。
对比来看,李子柒4个人的内容创作团队,很大可能都还是挂在杭州微念这家公司下,通过杭州微念来发工资、缴纳社保。
而李佳琦团队的独立性更强,归属在自己与公司的合资公司下,在用人和管理上拥有更大的自主权。
二是李佳琦背后的美ONE,似乎更强调“李佳琦直播间”的IP,而非李佳琦个人IP。
美ONE在官网的介绍上这样写道:自2015年成立以来,成功孵化并运营了“李佳琦直播间”、“新品秀”、“奈娃家族”等众多自有IP。
这里没有强调“李佳琦”IP,而是在强调“李佳琦直播间”IP。而实际情况是,李佳琦个人IP也拥有巨大的商业价值,他个人就多次拿到了许多品牌的代言。
而这次李子柒所带来的讨论,正是个人IP、个人商标的控制权之争。李子柒背后的杭州微念,正是借助“李子柒”这一个人IP实现了品牌变现。甚至在杭州微念与李子柒签约合作中,杭州微念负责得就是运营和推广的部分。
同时,李子柒与李佳琦不同的是,她并没有直接参与到商业化当中去。加上孵化品牌本身是一个创造品牌价值的过程,里面涉及到的利益分配和抉择其实更为复杂,很难再合作开始前就谈好利润分配。
李佳琦则是直接参与带货,赚得是坑位费、佣金,利益分配简单明确。在个人代言上赚取代言费用,公司无非从中收取服务费,没有太长的等待期和太多的利益参与其中。
总结来看,同样是MCN机构合伙人的头部主播李佳琦,却不会出现李子柒这样的局面,其实背后也是有迹可循——
第一,是美ONE给予了李佳琦对自己团队一定的控制权和管理权;
第二,是美ONE明确了自己是赚“李佳琦直播间”IP的钱,把达人个人IP的钱留给了达人自己去发挥;
第三,则是机构与达人之间利益分配明确,不存在受其他因素影响带来的商业价值变化。
最后,小红还想说的是——
杭州微念的创始人刘同明在公司逐渐壮大、逐步融资过程中,其持有股份只剩20.19%;
而美ONE的创始人戚振波,如今还持有上海美腕42.05%的股份。
也就是说,虽然刘同明还是大股东,但其他资本合起来还是可以将其边缘化。
而创始人对公司的把握和控制,其实也决定了MCN机构与头部达人相处的模式和方法。在刘同明自己都要丧失对微念的把控时,他似乎也很难关照到那个自己在2016入川邀约到自己门下的李子柒。
因此,李子柒说的“资本是一把好手”,或许还有更多故事。
-END-
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鸟哥笔记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鸟哥笔记版权及免责申明》 如对文章、图片、字体等版权有疑问,请点击 反馈举报
Powered by QINGMOB PTE. LTD. © 2010-2022 上海青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1034055号-6
我们致力于提供一个高质量内容的交流平台。为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为完善跟帖评论自律管理,为了保护用户创造的内容、维护开放、真实、专业的平台氛围,我们团队将依据本公约中的条款对注册用户和发布在本平台的内容进行管理。平台鼓励用户创作、发布优质内容,同时也将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违法、侵权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
一、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下违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1. 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侮辱、滥用英烈形象,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11)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进行网络欺凌的;
12)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不友善:不尊重用户及其所贡献内容的信息或行为。主要表现为:
1)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2)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嘲讽: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手法对他人或其行为进行揭露或描述,以此来激怒他人;
4)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6)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负面评价;
7)歧视: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8)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3. 发布垃圾广告信息:以推广曝光为目的,发布影响用户体验、扰乱本网站秩序的内容,或进行相关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多次发布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2)单个帐号多次发布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3)多个广告帐号互相配合发布、传播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4)多次发布包含欺骗性外链的内容,如未注明的淘宝客链接、跳转网站等,诱骗用户点击链接
5)发布大量包含推广链接、产品、品牌等内容获取搜索引擎中的不正当曝光;
6)购买或出售帐号之间虚假地互动,发布干扰网站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7)发布包含欺骗性的恶意营销内容,如通过伪造经历、冒充他人等方式进行恶意营销;
8)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4. 色情低俗信息,主要表现为:
1)包含自己或他人性经验的细节描述或露骨的感受描述;
2)涉及色情段子、两性笑话的低俗内容;
3)配图、头图中包含庸俗或挑逗性图片的内容;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
6)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5. 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或者造谣等内容;
2)存在事实夸大、伪造虚假经历等误导他人的内容;
3)伪造身份、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与特定机构或个人存在关联。
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标题党,主要表现为:
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主要表现为: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3)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二、违规处罚
本网站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收集违规行为信息。所有有意的降低内容质量、伤害平台氛围及欺凌未成年人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
当一个用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依据相关用户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对帐号进行禁言 1 天、7 天、15 天直至永久禁言或封停账号的处罚。当涉及欺凌未成年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通过作弊手段注册、使用帐号,或者滥用多个帐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加重处罚。
三、申诉
随着平台管理经验的不断丰富,本网站出于维护本网站氛围和秩序的目的,将不断完善本公约。
如果本网站用户对本网站基于本公约规定做出的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建议反馈」功能向本网站进行反馈。
(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本网站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