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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log创作者们被称为Vlogger,他们以创作生活题材视频内容为主,结合博客类型的图文属性作为整体内容展现形式。主流Vlog变现模式Vlog的核心内容创作集中于生活领域,并延伸至明星、美食、娱乐、旅行、知识、时尚、幽默、数码等领域之中,在秉承视频与博客属性的同时,也为两类平台和内容创作者们寻找到吸引流量的新途径。
文 | 公关之家 作者:Leon
随着互联网短视频行业在移动终端的蓬勃发展,造就出众多的新媒体创新产业链条,吸引并聚焦了所有人的目光。
Vlog不仅具备视频行业的优势,还拥有着博客的文章渗透力。进入国内两到三年后,终于在2018年的下半年开始走红。各大平台,如抖音、腾讯yoo视频、新浪微博、B站等纷纷进入此领域,培养站内的Vlogger。
了解一下,Vlog
2012年Youtube上出现一种全新的视频博客内容形式——Vlog,即Video-BLOG,翻为:视频博客,也被人们称作"生活视频博客"。
Vlog创作者们被称为Vlogger,他们以创作生活题材视频内容为主,结合博客类型的图文属性作为整体内容展现形式。Vlog的内容更具真实性与传播力,聚焦于人物与事件(故事)之间的联系,符合现代人在生活中获取有效信息的方式。
现在Vlog多为记录作者个人生活日常及延伸类型的内容,是以人物为核心结合生活事件的内容创作。大多数创作者的内容选题非常之广泛,可能是某些活动的记录,也可能是日常生活具有代表性事件的合集。
Vlog视频标准
1. 在较短的时间里,更快、更精准的节奏感,展现出完整且吸引观众的核心内容;
2. 视频画质要求清晰度、光照,以及画面色彩,相交于短视频更高;
3. 拥有能够清晰辨认的标识或标志,使观众更快、更准确的识别品牌与认知内容。
综上标准所述我们可以理解为,Vlog视频相较于短视频更注重内容的真实连贯性,视觉方面需要更加清晰有质感的展示画面,内容策划则要求能够更有效的使观众产生带入感,并完成更好的品牌识别与内容体验。
哪些人适合做Vlogger
商业化Vlogger所需具备的条件:
Ø 高性能的专业拍摄设备
Ø 具备明星、名人资源
Ø 拥有优质的内容运营渠道
Ø 具备商业化视频创作能力
Ø 具有优质短视频创作经验
Ø 拥有独特视角的创作力
Ø 拥有健全后期制作能力
看似专业的条件下,其实依然秉承了短视频创作模式,而区别则是如何在较短的视频时长内,更加聚焦于纪实性的商业化内容策划,以及品牌与产品的价值、理念触达之上。
普通Vlogger所需具备的条件:
Ø 具备较好的拍摄工具
Ø 拥有吸引观众的创作视角
Ø 具有一定的视频创作经验
对于普通的vlogger来所,其条件相对于一般短视频创作门槛基本相同,甚至仅需要一部拍摄功能较好的手机即可,究其原因则是vlog其核心理念依然是继承于传统博客。
从中我们不难发现,Vlog的内容创作十分容易产生两极分化的趋势,无论是OGC的品牌化路线,或是PGC的媒体化路线,还是UGC的用户化路线。在长期运营之后都会因其内容与时长因素,将商业化创作向着更高要求的趋势推进,而非商业化则会向着元素聚焦的方向推进。
国内知名Vlogger列举:
生活纪实类,欧阳娜娜、竹子。生活情感类,张琳、井越。以及flypig、冬瓜、cbvivi、恋与白侍从等。
哪些平台可以发布Vlog
抖音 、新浪微博、B站、快手、秒拍、一闪、VUE、人民视频、小影、人人视频,以及腾讯旗下产品yoo视频,百度旗下好看视频,比较特殊的平台还有腾讯的”微信视频动态“。
浅谈Vlog的变现模式
以5G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为背景,用户群体对视频内容的需求会更加倾向于高质量、高精准方向,这为Vlog的发展避开了短视频与直播的直接冲击,更为视频与博客相结合的属性创造出更大的流量空间与商业价值。
国内从Vlog的出现到兴起与欧美有所不同,国内首先是以抖音、快手为主流的短视频平台呈现火爆状态,之后进入Vlog受到关注并兴起,而欧美Vlog的出现要早于TikTok,并流行于各类国际互联网平台。所以从市场角度来看,国内的Vlog更多的会继承短视频与博客的变现模式。
主流Vlog变现模式
Vlog的核心内容创作集中于生活领域,并延伸至明星、美食、娱乐、旅行、知识、时尚、幽默、数码等领域之中,在秉承视频与博客属性的同时,也为两类平台和内容创作者们寻找到吸引流量的新途径。
相对分析:
以Vlog的时长来看,短视频虽然在相同时间段内能够刷出更多广告,但短视频行业中各类细分领域间的马太效应愈发明显,总体上受众已经出现”疲劳态“趋势。
从内容来看,各平台仍然无法彻底解决短视频领域内容的总体质量问题,而长视频的成本极高非专业化团队无法进行创作与发行。
再从市场角度,短视频领域的流量与变现能力已经呈现稳定态势,长视频领域的市场与资本已经成熟稳定,直播领域的经济价值也已经被众多资本所看好。
无论Vlog最终的经济价值到底如何,平台之所以能够多年培育Vlog,并不断投入资金、举办活动激励创作者,其中当然存在着各平台间品牌与用户资源的相互竞争关系。再有则是Vlog所处的市场位置,介于长视频与短视频之间的领域,又与博客有着天然的契合度,同时也是资本市场尚未深入开发的细分蓝海市场。
主流变现模式包括:
1. 品牌的宣传与广告
视频和博客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商业变现方式,尤其以视频平台的广告最为普遍,广告主通过平台或第三方投放广告,内容创作者能够从中获取不同程度的广告收益。
2. 平台奖励补贴
在短视频真正火爆之前,以今日系为首的各大平台与资本方合作开展的一种激励模式,以奖励补贴的方式促进视频产量与内容质量的提升。有能力的OGC(品牌生产内容)集中精力与资源探索有效的品牌宣传模式,而大部分UGC(用户生产内容)、PGC(专业生产内容)类型的创作者们都是依托这种模式获得收益。
3. 内容付费
平台或内容创作者们都会以流量为价值基础,向内容付费模式靠拢。平台方面推出的会员免广告及一系列的增值服务,创作者们则通过知识、兴趣与用户建立直接或间接的交易关系。
4. 电商营销
平台与创作者们通过产品或服务的介绍展示吸引用户,使其在平台内部渠道或外部渠道消费购买产品及服务。当用户产生消费后,平台与创作者们将获得相应的部分销售利润,这种模式PGC与OGC类型的创作者们,利用大量的关注粉丝与营销手法,从中获取到相当可观的收益。
其他变现模式包括:
1. IP打造
当创作者拥有大量关注人群后,利用流量优势,打造名人网红或为特定场景代言引流,进而获取相关的报酬,其中明星与KOL的号召力度尤为明显。
但因往年明星与KOL的负面舆情与危机公关的影响,品牌商虽未停止投资行为,但已经显现出更为谨慎的态度。
2. 素材版权
以大鱼号作为领头者,各大平台紧随其后,纷纷开始筹备或实施视频素材的版权经营,其中内容创作者们则可依托平台的支撑,在原创素材的交易中获取持续的收益。
3. 资本运作
资本方会对拥有大量关注流量的平台与创作团队注入资金,并进一步扶持其发展扩张,通过一系列的资本与商业运作实现平台的市值增加,创作团队变现能力与品牌影响力的提升。
4. 代运营类
平台在逐渐成长的过程中,为进一步提升站内的内容质量与用户黏性,会不断调整内容创作者的体系架构。增加进入头部的门槛,并为优质创作者提供大量的推荐资源与成长机会。这种激励模式促使一些对平台规则有深入理解的个人与团体,为初入平台的创作者提供流量与数据等,相关的支持服务,以降低新入者的初期运营难度。
这类参与者可能曾是平台内容创作者,或是正在进行内容的创作与运营,通过自身拥有的经验与资源实现盈利变现。
Vlog的品牌营销属性
Vlog在国内的逐渐兴起,使各行业的品牌方发现了其具备的特殊属性,即内容的真实连贯性与KOL代表性。
内容的编排与策划方面,Vlog更加注重连贯的发展节奏与事件的真实性。KOL属性则是,用户长期关注Vlog博主的动向与状态产生共鸣所形成,相对于其他内容类型的创作者,显然Vlog博主与关注用户的心理距离更近,沟通更自然顺畅,用户通过Vlog博主的真实展示与推荐,也更容易接受品牌及产品的认知,并产生需求共鸣。
品牌方通过与众多有代表性、符合品牌调性与产品卖点相契合的Vlog博主合作,构建起多层面、多视角针对品牌与产品的Vlog营销矩阵,重点分析出矩阵中的受众人群画像与重复覆盖群体信息,开展各类型有针对性的营销与传播活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增加品牌美誉度的同时,将产品与服务销售到目标客户群体当中,再由购买者与Vlog博主、品牌方进行售后反馈互动,进一步促进品牌与Vlog博主在覆盖用户群体中的口碑提升与销量增长。
由此形成的品牌营销模式,理论与社群营销基本相同,能够有效促进品牌方、Vlog博主的共赢合作,也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品牌认知与产品体验,最终实现多方的共赢互利。
(本文摘自 中国公关行业门户网站—公关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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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或者造谣等内容;
2)存在事实夸大、伪造虚假经历等误导他人的内容;
3)伪造身份、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与特定机构或个人存在关联。
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标题党,主要表现为:
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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