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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果酱
7月4日,一份名为《【产品动态】微信公众号支持推广有赞商品》(下称《产品动态》)的文档,引起了业内讨论。距离微信在5月份发布的新规《微信公众平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营销内容的公告》(下称《公告》),刚刚过去一个多月。
此前的《公告》规定了部分广告在2023年6月30日之后应通过腾讯官方广告平台互选广告进行发布,现在则是进一步针对电商方面的规则做了细化。(相关概念和解读在微果酱此前的文章中均有提及,戳蓝字可回顾)
尽管《产品动态》主要是作为有赞商品推广的操作说明,但我们可以从中窥见微信生态电商的未来范式。
一个多月前,公众号广告的新规来得猝不及防。对于其如何在电商领域实行众说纷纭,如今靴子终于落地。
先说结论:
作为首个发声的第三方平台,有赞在《产品动态》中表示,经过与微信官方的沟通,其后台的【分佣推广(有赞客)】系统接入【公众号返佣商品广告】通路,配合完成改造后已支持商家商品继续在公众号场景推广。
而这份文档特别强调了,其适用范围是“非商家自推场景”。那么,这里就涉及到对是否商家自推场景的厘定。
按照微信官方在6月刚更新的《非商业推广小程序关联材料说明》(下称《说明》),首先要确认公众号和小程序是否为同主体,大部分情况下系统都会自动识别,特殊情况下需要通过提交举证材料进行审核。
接着需要判断是否属于第三方合作。
微信对这个文档是如此解释的:
我们提取其中电商部分的关键词,可以理解为——
在公众号文章中加入电商小程序卖货时,符合《说明》提及的关联认证情况,且公众号和小程序是同一主体,则属于商家自推场景,暂时可以直接发文不受影响;如果不是同一主体,则可以通过公众号后台申请关联非商业推广小程序,审核通过即可正常发文。
而如果在《说明》的关联认证情况之外,则皆为非商家自推场景。
以有赞为例,按照《产品动态》的操作流程,商家端需要入驻有赞的“分佣推广”;公众号主在编辑电商文案时,需要通过页面顶部导航栏的“带货—返佣商品”路径,搜索并添加相关商品。
综合来看,公众号和小程序同主体或者在后台完成关联认证,电商带货会相对便捷。有需要的流量主可以通过公众号后台左侧栏的“小程序管理”进入操作页面,公众号可关联10个“同主体或关联主体”的小程序及3个“非同主体”小程序。
关联页面新增了如下说明,也与新规形成了呼应:
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注意:
1、在公众号推广H5页面(包含二维码、URL两种形式),需通过【公众号返佣商品广告】模式。
2、在公众号文章插入一个微页面(多个产品集合,非单个商品),比如店铺首页、活动页等页面,需要通过【公众号互选广告】模式。
3、在公众号文章设置的阅读原文,跳转到商品页面,也可能因为包含多种商品推荐,或域名和公众号非同主体,而产生违规风险。
综上,公众号广告的新规落地,电商也开始有据可依,肉眼可见微信在规范化道路上头也不回地狂奔。
此次的新文档一出,依旧引发了不小的议论声。
就结果而言,会受到较大冲击的可能是“代运营”业务。主体不一致会带来较高的运营门槛,关联非同主体小程序也不一定能通过审核,通过“公众号返佣商品广告”模式来操作属实比较麻烦。
另一面,新规也催生了另一种变现模式——不少原本的接单平台和官方拿下了流量主MCN的资质,并邀请号主们绑定MCN进行接单。这是原业务形态和新规之间博弈的产物,也是广大中小号主需求的投射。至于好不好使,还需要时间验证,大家也要谨慎判断。
微信费老大劲整了这么一出,当然不是平白无故,除了满足自身平台风险控制的需要,也是为了让公众号广告的“规矩”细化,堵住漏网之鱼。
无论是将品牌推广归拢到互选广告平台,还是让商品推广回归到自己的“带货”模块,微信这一次是铁了心要把公众号广告的业务收回自己的掌心里。
对于身处微信生态的我们来说,新规落地,规范化的势头已经掀起浪潮,依规操作才能生存。
相关文档链接
1、《【产品动态】微信公众号支持推广有赞商品》:https://bbs.youzan.com/thread-691975-1-1.html?sf=wx_sm
2、《非商业推广小程序关联材料说明》:https://docs.qq.com/slide/DVnJYQ3l6eGtKYVZs?_t=1688524722609&u=f13762030527446198bf50dd3b8a89f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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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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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主要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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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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