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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地,鲍某明暂停了李星星的课业,不再送她去学校上课。原本说好的,鲍某明的父母会经常来照料这个“小孙女”,却也几乎从未来过。亲生妈妈经常的来电,她只能在鲍某明的注视下接听。鲍某明给李星星注册了一个微信账号,里面只加了一个好友,不是妈妈,而是“爸爸”。
他甚至不允许李星星有隐私,会随时登陆李星星的微信、QQ,还在家里装了摄像头,并且李星星上厕所也不能关门,鲍某明随时可能冲进去。
然后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不断给李星星洗脑,各种明示暗示李星星:
“世界上没有比和爸爸相处更重要的事情。”
“动画片没爸爸重要,学习没爸爸重要,甚至你亲生妈妈也没爸爸重要。”
她坐在家里看动画片的时候,鲍某明问她,“你是不是喜欢喜羊羊,想和喜羊羊做‘那种事’”;她去动物园,看到可爱的动物很开心,鲍某明悄悄凑过来,说,“人和动物也能做”;李星星回老家和妈妈待一段时间,鲍某明也告诉她:“你妈妈和你也能做”。
李星星很喜欢一只洋娃娃,鲍某明在侵犯李星星时,把洋娃娃放在自己的私处。李星星有一阵子很认真学习,鲍某明就对她发脾气,“弄个学习都比我重要!”
鲍某明还有一套新话,他会说:“我们做的事是很正常的,电影里大家都这么做。”后来说,“你不能把我们的秘密说出去,说出去你就不干净了,所有人都会讨厌你。”最后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是对你最好的人。别人都是坏人,都想害你。”
剥夺隐私、语言辱骂、发明新语言。
这完完全全就是精神控制那一套。
类似的东西,我们在之前PUA的案子中有看到,但那还仅仅是语言控制。
我们在说绑架案的时候也有看到,但那也仅仅是十几天的事情。
但李星星,是上千天和鲍某明相处,被鲍某明控制,一切经济、生活都依赖鲍某明。
事实上,这一段让我有种“BIG BROTHER在看着你”的感觉。
可悲的是,奥威尔的著作中,99%的成年人都被BIG BROTHER洗脑了,爱上了对他们施暴的老大哥,患上了所谓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而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告诉我们:
我们的家教好像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性教育。
什么性教育?性教育是给那些需要性的人的。
2016年初,刚满14岁的李星星拿到手机,在百度上查询“下体疼痛的原因”,弹出一个医生诊疗的对话框,看头像是一位“医生奶奶”。李星星告诉医生发痛的起因。
“你被**了。”
这是李星星人生第一次直面这句话。
她想了一会儿,是什么意思,然后听从“医生奶奶”的指导,报警了。
先打110的电话,然后又听从指引,去了北京市某派出所,李星星向警察讲述了鲍某明对她的伤害。
2019年自杀没成功后,再次报警:
然而整个案件最魔幻的地方来了,两次报警都没“扳倒”鲍某明。一次在北京的报警最后不了了之,而李星星在烟台自杀未遂后的报警,换来的直接是一张:
撤案通知书
因为证据不足,没办法逮捕鲍某明,这我还能理解。
但有几个问题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
2016年李星星已经报过警表示鲍某明侵犯她,然而警察在搜索家里没找到证据后,居然就不加任何干预地,让鲍某明重新监护李星星了???
没有通知孩子妈妈吗?
如果没通知,那绝对是失职。
如果通知了,为什么孩子妈妈表示直到2019年4月8日,李星星自杀那次送警,才知道的这件事?
总之,李星星周围这一个一个成年人,是怎么做到让一个**嫌疑人,回到受害者身边继续做她“爸爸”的?
就没人干预吗?
这何止是离谱,这简直就是离谱!
一个被**的少女,摆脱“父亲”给她设下的重重迷魂阵,摆脱洗脑,在剥夺隐私的情况下,偷偷留下照片、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然后努力克服我们这个社会对“性”的耻感,找她信任的“警察叔叔”报案。
这种勇气,这种冷静,已经是少数中的少数了。
然而我们回报她的勇气的,是不予立案,是去而又返且变本加厉的加害者,是撤案通知书,是烟台警方态度极差的:
别老是****的
我们不管,好不好?
你让她还怎么信任我们这个大人的社会?
这才是最令人绝望的。
有人说,这件事里,不要把矛头指向警方,这是在模糊焦点,犯罪分子是鲍某明。
是的,鲍某明是很坏,确实应该关注他,直到他得到应得的惩罚。
但我们应该往下再想一步。
鲍某明的坏,是人性之恶,是我们无法控制的。
全世界70亿人,总有那么些人渣,就是会犯罪。就算没有没有鲍毓明,也会有其他人出来为非作歹。
我们不可能完全消灭这些人渣,如果真的试图从出生去消灭人渣,那就是《美丽新世界》了,会更可怕。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机构,把这种肮脏的“恶”关在笼子里。
我们需要的是,让无助者的求助有回应,让受害者的勇气能换来犯罪分子的伏法。
我们需要的是,让心里**的犯罪份子不敢犯罪,让真的犯了罪的人都得到应有的惩罚。
但鲍某明这件事里,最重要的,也是最令人愤怒的点是——
本该为受害者伸张正义的司法机关,竟然两次缺席了。
最难受的一点是,我们看看之前类似的案件,会发现,还没有成年的李星星已经竭尽自己所能拯救自己了。
她只差最后一步就可以把嫌疑人绳之以法了,她差一点就能看到黑暗隧道外面的光了。
但她被困住了,多受了4年罪,还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
所以我们必须关注两次报警失败,必须质问,警方为什么会缺席?
这才是这件事中,最让人难以理解的地方。
3,司法机关为什么会缺席?
我们先不谈人脉不谈黑幕,谈谈法律方面的事情。
资料显示,鲍某明是一个知名律师,在中国和美国都有出庭资格。
他1994年获天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1年获美国桥港大学计算机硕士学位,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曾获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曾任美国思科和美国新闻集团等跨国企业资深法律顾问
他懂法,所以做的很多事情,都在刻意规避法律,钻法律的漏洞。
据报道,他第一次侵犯李星星,是在2015年12月底,那时候李星星刚满14周岁。而我们国家法律规定:
如果和未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幼女是否同意,是否自愿,只要明知对方是幼女,还和她发生性关系,都可以定**罪(还有**幼女的加重情节)。 但如果和已满14岁的妇女(法律上已满14岁就叫妇女,未满14岁叫幼女),发生性关系,如果对方同意,就不属于**(属于正常性行为),无罪;除非能证明被害人是不自愿,才能定**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1条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罪定罪处罚。
然而昨天鲍某明回应了:
“我从来没没和他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
我去查资料,发现他没有和李星星的妈妈结婚,所以他还算是“无配偶男性”。
同时,他生于1972年,只比李星星大了29岁,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年龄应该相差40周岁以上。
所以,鲍某明应该既没有和李星星的妈妈结婚成为孩子的继父,也没有通过收养的手段,成为孩子的养父。
未来在法庭上,他完全可以辩称,自己并不是李星星的养父,而是一开始就把她当作妻子来看待。他甚至在李星星第二次报警后,写了一张保证书,保证书上写:
“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
可以看出这简直是一个连环圈套。
一个精通法律的律师,通过钻法律的漏洞,让自己逃脱于法律之外,所以烟台警方觉得证据不足,无法立案。
而且他早有预谋,一直在浏览**女宝宝的页面。
——这是法律内可以解释的。
但法律无法解释的是。
明明李星星提供的聊天记录里,鲍某明一直称自己是“爸爸”,明明鲍某明自己写的保证书里,都提到这是“现在的女儿”了。
这难道不是实质性养父女关系的证据吗?
还有李星星都多次自杀了,都鉴定出来严重抑郁症PTSD了,同时还有带血液、**的卫生巾、鲍某明擦拭过的纸巾。
受害者精神受到很大的损害,施暴者又和受害者有实质性养父女的关系。
这难道不值得深入调查,不值得仔细追究吗?
怎么就一个月不到,就出具《撤案通知书》了呢?
怎么就南京警方去问的时候,就“我们不管”了呢?
怎么就打电话给他们,都不接了呢?
怎么就有人表示:
你们的事情再管,我就没工作了呢?
你说这中间没有黑幕,没有人脉运作?
我反正不信。
那件事我从一开始就在关注,结果最后居然是医生道歉了。鸿茅药酒反而成为接受道歉的那个。
让我一度不知道说什么好。
4,我们可以怎么办?
正如上面所说,鲍某明不是一个人,他背后是成千上万的儿童性侵案罪犯,他们在家里只手遮天,他们完全控制着自己的“孩子”,对他们肆意摆布,有恃无恐。
李星星也不是一个人,她背后是全球每年数以百万计的被性侵者,她们孤立无援,不敢声张,不敢报警,然后在长期被控制下,一天一天走向崩溃。
所以这件事并不孤立,这件事和我们每个人都有关系。
我们不是没有妇女儿童保护机构,我们不是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
本来这些保护儿童权益的机构,在李星星第一次报案的时候,就应该介入,把李星星保护起来?
不说给鲍某明定罪,至少不要再让他们俩接触了啊,如果之后没再接触那4年,李星星的精神状况不会像现在这样差。
然而他们没有,在最需要他们的时候,本应出现的他们没有出现
还有,法律是很死板的,要讲证据,但就算最后法律无法惩罚鲍某明,但我们也可以对他进行社会性惩罚。
用人单位都不要再雇佣他。
生意伙伴不要和他合作。
那些喜欢跪舔强权的人,不要去跪**。
一个人的权力,来自于整个社会对他有权力的想象。如果社会不再认为他的权力,那他也就没办法作威作福了。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
警察作为我们社会打击罪犯的保障,一定不能被社会力量所左右,一定要做到违法必究。
我侄子才6岁,现在每天念叨的就是“以后我要做警察叔叔去抓坏人。”
这个案子中,李星星也说“警察叔叔为什么不抓坏人?”
警察,依然被无数孩子信任,依然是正义的代表,是把这种肮脏的“恶”关在笼子里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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