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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陈赫与贤合庄说起,为什么明星们开始扎堆开店创业了
2022-06-15 17:21:00

01

最近这几天,陈赫和贤合庄的风波沸沸扬扬,已经上了无数次热搜。

贤合庄创立于2015年5月,由演员陈赫联手其它几位明星共同打造,以火锅为主打。

起初,品牌运营状况并不好,多次传出倒闭消息,直到2019年才有了转机。

当时,一家名叫四川至膳的公司出现,和陈赫共同成立成都市贤合庄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给贤合庄的运营带来了很大的改变。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贤合庄充分利用了陈赫的明星光环,为品牌进行推广、引流,以吸引大量商家加盟、开店、投入运营。

最风光的时候,贤合庄在全国范围的门店数量有800多家,称得上遍地开花。陈赫也屡屡以创始人的身份“空降”不同门店,以保持品牌热度。

不少人看到了贤合庄的热度,觉得有发展前景,希望以加盟为机会,分一杯羹。

但现实是残酷的,大多数投入都没能得到回报。

数据显示,截止今年4月下旬,超过270家贤合庄门店关闭。到了5月初,多位加盟商联合来到成都贤合庄总店门口,试图维权。

他们统一着装,穿着红底白字的T恤,正面印着“惨”,背后写着“坑”,还附有两行小字:“贤某庄加盟商 全国守法维权”。

通过这些加盟商的讲述,我们看到的是风风光光的明星品牌的另一面。

据介绍,贤合庄的加盟费从38万元到55万元不等,会根据不同城市有一定浮动,而且品牌使用年限仅有3年,到期后需要按年续费。

此外,贤合庄要求所有门店统一装修,并装配统一风格的桌椅器具、锅碗瓢盆,包括食材来源也需要统一安排,而这些费用并不包含在加盟费内。

如果需要陈赫到店引流,则还需要支付对应的宣传费用,据说从60万到100万不等。

有人表示,“加盟的时候说,十个月到十五个月回本的,现在血本无归好不好!”

更让他们感到愤怒的是,贤合庄完全不顾市场饱和度,盲目吸纳加盟商的行为。

以广州为例。

起初,广州地区只有4-5家门店,生意还算不错,没想到品牌一路扩张到19家,导致消费者严重分流,大部分店在用餐高峰期都是空荡荡的,随后十多家门店接连倒闭,加盟商血本无归。

另一个事实是,贤合庄在成都有且仅有一家自营店,排队人数众多,生意火爆,是他们的活招牌。

两相对比,品牌实属揣着明白装糊涂。

所以加盟商认定品牌无节制的招商就是纯粹的割韭菜行为,质疑他们从未没有考虑过加盟商的权益,只想做一锤子买卖,承诺的回本只是空话。

加盟商还提到,品牌原本表示会提供配套教程,即使是餐饮小白,也不用担心运营问题,但实际上“收了钱就没有(服务)了”,都靠自己试错。

就算偶尔指导他们搞低价促销的引流活动,比如推出十九块九代一百块的代金券,总部也不会提供任何补贴,全靠加盟商自己自负盈亏。

这一切都让加盟商感觉心寒。

如今,幡然醒悟的加盟商希望拿回自己的投资。

他们大多数是在陈赫的影响下认识贤合庄的,也是因为信任陈赫的明星光环才选择加盟,现在自然也“希望陈赫给一个说法!”

02

很遗憾,这些加盟商并未如愿以偿。

维权事件爆出后不久,贤合庄总部发出一则声明,认为加盟商的维权行为干扰了门店正常经营秩序,并将某些媒体的报道定义为煽动舆论。

此外并未给出更多的解释与说明。

此后不久,陈赫正式退出贤合庄股东行列,双方不再有任何股权关系。

但在他们的官网上,依旧把明星品牌官当做自己的宣传重点,并强调自己是明星火锅品牌。

官微里,陈赫也依旧有着十足的存在感。

不少人认为“退股”这一行为很有解读空间,很难不和“跑路”联系起来,还一度传出消息称陈赫收取了可以亿计的加盟费。

很快,贤合庄又发布了他们的第二则声明。

总结一下,他们大概说了这么几点。

第一,加盟店的倒闭主要是收到疫情的冲击,总部有帮扶行动,但收效甚微,以后还会继续努力;

第二,陈赫没有收取“2.4亿加盟费”,更没有收取“3.7亿加盟费”;

第三,陈赫退股只是正常的股权变更行为,和近期的诸多风波没有关联,陈赫会继续为品牌“建议、献策、监督”,配合宣传工作,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对比两方说法,显然有不少出入,仅仅就帮扶措施一点,就有加盟商表示自己并未听说过。

声明中也没有详细解释加盟的具体规则和承诺。

因此,很多网友并不认可声明内容。

他们依旧把陈赫的名字和贤合庄这个品牌紧密地联系到一起,认为这些都只是明星为了规避风险而进行的一些手段,并不能真正让他们免责。

相应的,也有人觉得投资加盟,本就有盈有亏,自己不愿承担风险,把失败的责任全部怪在别人头上,属实让人无法理解。

一时间,各有各的坚持,话题又热闹起来。

03

实际上,近些年来,涉猎餐饮品牌的明星并不少见;爆出各类问题的明星品牌也不止这一个。

郑恺的火锅店“火凤祥”,被爆售卖变质食材、生菜回收重复利用、卤汤发酸等各种食材问题。

薛之谦的上上谦,好几次被查出水杯、调料碗、筷子等餐具上大肠菌群超标。

还有各种吃出苍蝇的、用牛血兑水伪装鸭血的,牛羊肉放到发臭的......不计其数。

包括最近也有,胡海泉持股的奶茶品牌“本宫的茶”因偷税被罚9万元。

还有和关晓彤关系密切的奶茶品牌天然呆,也被加盟商要求赔钱,说奶茶的用料廉价、且总部不给加盟商发票,“宣传跟实物不符”。

有人说,就算不是明星品牌,也同样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加盟风险,无法避免。

的确如此。

但没法否认的是,当这些明星以创业为口号打造出一个自有品牌的时候,他们的形象已经和品牌绑定在一起了。有人愿意加盟或者愿意消费,都是在为对明星的这份信任感买单。

在这样的前提下,当加盟商或消费者收到意料之外、不符情理的损害时,自然而然会把这种伤害与明星的形象联系起来,希望明星对此负责。

在反复的舆论影响下,个人的信誉岌岌可危。

即便如此,依旧有明星艺人们乐此不疲地去创业开店,去经营自己的餐饮品牌。

内在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有所收益。

在传统的艺人运营模式中,艺人们“销售”的是自己能够提供的“产品”,即业务,比如唱片、比如电影、比如综艺。他们可以和不同的公司进行签约,在不同的领域里拿到自己的那部分分成。

到了现在,业务的范畴变得更广更大,比如直播,比如广告,都成了囊括其中的一部分。

前面提到的餐饮品牌,同样是业务之一。

简单来说,就是艺人们可以和一些公司进行签约,由公司来运营一个餐饮品牌,——当然这个品牌对外来说是由艺人创立的。

艺人们提供自己的形象为品牌进行包装和引流,而公司则需要完全更细化的运营、招商工作。

这种合作模式让艺人的形象与知名度被资本化了。个体的形象就是股份,可以直接地与利益挂钩。

文章开头提到过的四川至膳,其实就是这一类型的品牌运营公司。

报道提到,除了贤合庄,这家公司与多个明星品牌有着密切联系,包括黄晓明的烤肉店烧江南、关晓彤的奶茶店天然呆、孙艺洲的卤味烧烤店灶门坎。

他们的运营模式也大同小异,通过明星的流量宣传、引流,再吸引其它人投资、加盟。

行业内,类似的公司肯定不是独一家。

可以想象,相比于广告代言这种一锤子买卖,开店能够提供更持续的收益来源,而且付出的工作量也大差不离,“何乐不为呢?”

有博主分析,这些明星餐饮品牌开出的加盟费,比某些知名餐饮品牌的要高出不少,很难不被认为是明星出席带来的溢价。

这还不算其它物料费用与宣传费用。

在这样的前提下,加盟商投入了高额成本,却并没有得到预期的收益与服务,还不断被新加盟门店挤压市场,维系艰难,只好想方设法缩减开支。

所以有发臭的肉、锅底的苍蝇、兑水的食材、不达标的餐具...消费者成为被迫买单的最后一环。

04

实际上,如果抛开明星因素不提,我总觉得这一连串加盟的流程让人眼熟。

举个例子。

最近几年,市面上一茬又一茬的网红奶茶店,是不是看起来都特风光、特赚钱。

一时之间奶茶成为某种财富密码,仿佛随便开个店就能发家致富,无数人做起了开奶茶店的梦。

问题来了,开奶茶店真的赚钱吗?

答案并不乐观。

首先,很多网红奶茶并非实红。在奶茶店门口排起的长队里,通常隐藏着老板请来的“气氛组”,他们充当着富足的人头,成为奶茶店宣传的一部分。

这种网红式宣传,一方面面向消费者。

毕竟人都有从众心理,容易受情绪裹挟,爱跟风,常常觉得别人有的我也要有,别人做过的我也要跟着做,看到网红店便忍不住要去凑热闹。

另一方面则面向加盟者。

尽管很多人都做着奶茶致富梦,但现实里最便捷最有效的靠奶茶赚钱的办法,不是开店,而是忽悠别人开店,然后收对方的加盟费。

怎么说服别人加盟品牌呢?当然需要包装。这些门店前大拍长队的视频影像就是最好的素材。

凭借着素材和销售的三寸不烂之舌,有人相信加盟这个品牌可以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利益,他们心甘情愿地付上一笔加盟费,正准备迎接新的人生。

可惜结果不遂人愿。

等意识到踩坑了、上当了、追悔莫及了,加盟品牌早就带着大笔钱逃之夭夭,毕竟他们的本业根本不是什么开奶茶店,而是忽悠人招商加盟。

就算经历过市场考验的品牌也不值得加盟,因为很多公司只是打着他们的旗号招摇撞骗罢了。

显而易见的是,这种加盟型骗局并不局限于奶茶品牌,还包括其它类型餐饮、按摩椅、情趣用品店等,他们认准了人想轻松赚钱的心态,把前景描绘得天花乱坠,实则只有一地烂泥。

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加盟模式都是骗局的意思,国家对于加盟其实有明确规定。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企业招募加盟商必须满足“两店一年”基本条件,即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经营时间超过1年,并且在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如果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招募加盟商,似乎也挑不出错来,只是加盟品牌究竟能得到多少有效的服务、能不能盈利、多久才能盈利,则几乎都是无法保证的问题。

很多风险,不能提前被预料。

坦白说,我并不觉得明星和流量是原罪,如果能够运用好流量的效应降低营销成本,让消费者和潜在加盟商了解到一个好的品牌,那当然是好事。

前提是,这个品牌的确是优质的。

如果仅仅只是利用形象与知名度来换取利益,却不希望承担可能出现的风险,那显然是不可取的。

因此,需要明确的是,当明星利用自己的形象和知名度来为品牌进行背书与保障,并真实地吸引到他人的投资与加盟时,他们究竟需要为这一份因信任而产生的投入负多大责任。

前阵子的另一条新闻或许可以作为参考。

既然广告代言出现问题都需要接受处罚,这些明星们的“创业”品牌也不该成为例外。

对于这些明星餐饮品牌来说,流量和营销并不是一劳永逸的手段,真正能留住顾客、带来复购的,还是产品的品质与服务的质量。

显而易见的是,只有真正想创业、真正考虑用心经营品牌的人,才会做到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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