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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问如今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除了那张身份证之外,就是手机了。移动互联网时代无论是衣食住行等基础服务,还是娱乐消费等增值服务,一台手机都能解决。作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终端,手机连接着用户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这张名为数字化网络的支点。
而与手机共生的两个服务也因此水涨船高,一是网络,作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根基,随着5G的不断普及而蓬勃发展;另一则是充电,各种快充、无线充电甚至是隔空充电的概念与技术研发,让人眼花缭乱。
不过得益于手机频繁的使用,手机电量在很多场景难以支撑,尤其是外出、娱乐场景中情况更加严峻,而随身带充电器或充电宝又显得十分麻烦,这种游离在外的用户需求场景给了共享充电宝赖以生存的场景空间。
共享充电宝在最近可谓是风光无限,在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中显示,2020年中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规模约为33,773亿元,同比增长约2.9%。而在其中,共享充电宝在2020年设备量已超过440万,覆盖中国95%以上的城市。
可以说共享充电宝如今风头隐隐盖过了“共享”家族的老大共享单车,跻身最成功的几个共享经济模式之一。
而且共享充电宝除了市场占有率稳步升高外,其单位时间价格的飙升也屡屡刷屏。
从最开始的半小时免费,到后来的1元、2元每次涨价都引来不小的关注。而如今则步入“大三元”时代,一些用户反应称在诸如夜店、酒吧、景区等场合,甚至有达到一小时10元的价格,令人咋舌。
从此也不难看出,屡屡靠涨价“上热搜”的共享充电宝已经处在了共享经济的后期,几乎所有的共享经济像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等行业,都经历过前期的跑马圈地、中期的洗牌规范、后期的涨价盈利三个阶段。
在这些阶段中,它们或在跑马圈地中发现模式伪需求而断然熄火、或在洗牌时难以面对市场考验而惨淡收场、或挨到头部市场竞争环境,开始真正的盈利变现,显然共享充电宝属于后者。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与头豹研究院联合发布报告《2021年中国共享充电宝行业白皮书》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的行业营收占比中,怪兽、小电、街电、来电分别为33.3%、22%、15%、10%,即“三电一兽”这共享充电的四大巨头CR4值高达80.3%。
可以说如今的共享充电领域已经稳稳是“三电一兽”的天下,而在这头部竞争厮杀中,又衍生出了不同的态势。
在今年的4月1日,街电与搜电发布联合公告宣布合并,且从双方的联合公告内容来看,双方合并后将实行联席CEO,要重点探索“直营+代理”的“直代模式”,并合计用户规模将突破3.6亿,日订单峰值将达到300万单/天。
根据天眼查APP数据显示,4月16日,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多项工商变更,原股东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退出,新增搜电关联公司深圳竹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东,后者持股比例为35%,为第二大股东,同时公司主要人员新增梁凯,可以见得街电与搜电的摩拳擦掌,想要问鼎的态势。
而促使街电与搜电合并的原因除了双方业务、目标的契合外,可能还有怪兽充电的影响。根据据艾媒报告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三电一兽”格局愈加稳固,四家公司市占率合计达96.7%,街电以40.5%的用户份额领跑整个行业。
但到了2020年间,根据《2021年中国共享充电宝行业白皮书》数据显示,怪兽充电则成了行业第一,街电让位。
同时根据天眼查APP信息显示,在4月1日愚人节当天,怪兽充电正式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EM,共发行1765万股ADS,发行价定为8.5美元/ADS,总发行规模为1.5亿美元。
而且怪兽充电首日开盘价为10美元,较发行价上涨17.64%,截止收盘,怪兽充电微涨0.47%,报8.54美元,按照收盘价计算,怪兽充电市值21.29亿美元,成为国内共享充电宝第一股。
由此可见,共享充电如今虽然成了“三电一兽”的CR4战场,但内部的竞争却依然针锋相对,竞争远远没有落下帷幕。
近年来共享充电宝除了在市场地推和拉新上的竞争之外,在专利上的竞争比重相当之大。
早在2017年陈欧三亿收购街电的时候,就在当年的5月底耗资一亿元购买了共享充电宝充电箱、充电更换系统及充电方法的三项专利,可见在专利上的重视。
但仅仅过了一年,在2018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场判决中,街电被判侵犯来电科技两项专利成立,除了赔偿来电科技共计200万元的损失之外,街电还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停止使用被控侵权的产品。
共享产品本身就趋于同质化,而在本身技术范围空间较小的领域中,同类的专利战就不在少数,而更何况有些专利范围相当广泛,很容易就有侵权一说。
并且2019年4月月份来电和街电的专利纠纷中,街电代理律师指出,来电所主张的9款涉及侵权产品中,有8款是通过12口机器进行简单叠放构成。而12口机器此前已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判罚,因此认定一审存在重复诉讼、重复判赔的情况。
以至于有一段时间内,共享充电宝的专利问题被人视为与视觉中国如出一辙,被人诟病并没有突破性的技术创新。
就比上述案件中,其实来电对街电所控诉的项目有7项,但是有4项是被认定无效的,1项被法院驳回,6000多万的索赔金额也锐减到200万。
而进行所谓的专利战的原因除了维权外,一方面是为了在成本、产品、项目过度同质化的框架中表现出自己的细分差异化,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用户与资本证明共享充电宝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存在相对的技术护城河,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替代的”。
就目前而言,共享充电宝领域的创新性,并没有谁能做出改变行业的颠覆式创新,而且行业头部玩家的接连盈利已经可以让投资人有兴趣继续把故事听下去,专利战也逐渐趋于小打小闹。
在2020年9月份,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街电科技停止专利侵权,停止使用涉案侵权产品,赔偿来电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0万元,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可以见得这种摩擦虽然一直存在,但并不伤筋动骨,尤其是如今共享充电宝行业很明显拉新速度放缓,整个市场从增量转化为存量市场,以质取胜、以技术为壁垒的形式,将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
对于共享充电宝行业来说,技术力的发展存在天花板,共享充电宝行业也一直走在“彭罗斯楼梯”之上。
彭罗斯阶梯是英国数学家罗杰·彭罗斯及其父亲遗传学家列昂尼德·彭罗斯在1958年提出的,指的是一个始终向上或向下但却走不到头的阶梯。而共享充电宝行业就处在这样一个上又上不去,下也下不来的局面。
向上说,共享充电很难做技术“向阳”。
共享充电宝行业的技术研究,停留在的是层面是针对自身模式的,而并非针对整个充电领域的服务的。比如它们往往做的技术创新是充电箱、充电更换系统、机器叠放等方便用户服务的层面,并非是像高速快充、无线充电、隔空充电等颠覆整个充电、或者说电池行业的创新。
甚至说倘若后续电池领域进一步发展,电容量在单位体积下实现突破性的的技术革新;隔空充电基础遍布各个娱乐、吃饭场所;又或者是充电宝领域向前大跨步,体系缩小到便于随身携带等,这些技术革新都会进一步蚕食共享充电领域的生存空间。
向下说,共享充电很难进军下沉市场,
这可以说是所有共享经济的通病,在线下场景中很多共享经济的模式显得并不那么“刚需”,拿共享充电宝来说,本身娱乐场所相对较少,用户活动空间半径也相对较小,在外缺点的场景本身就相对不多。
更何况在下沉市场中,价格问题格外敏感,没法像大城市那般“坐地起价”,再加上一定量的“道德成本”,都使得共享充电宝行业在下沉市场发展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
在逐渐摸到共享充电天花板之后,很多的共享充电宝领域的从业者也开始进行全新的边界探索,很多的共享充电宝品牌们都纷纷寻求新的盈利增长业务,比如说怪兽充电内部孵化了全新的白酒品牌“开欢”就于今年初面世。
除此之外,共享充电宝也在不断寻求“入口”效应。
一方面体现在广告价值,如今的共享充电宝无论是桌面式的模式还是机柜式的模式都会在产品端留有一定的广告区域,用以实现广告变现,这在很多共享领域较为常见。
另一方面则是接入B端服务,用于扩充巨头生态。
比如说4月22日,饿了么对外表示充电宝服务日前已在全国上线,首批将接入合作伙伴怪兽充电的全量点位和设备,消费者之后用饿了么APP扫码即可方便借还充电宝,当然也有可能是要对标美团。
但无论是接入全新的巨头生态还是拓展新行业,如今的共享充电宝行业的从业者们渐渐看到了共享充电的行业边际,如何在这天花板之下建立起自己的行业壁垒,如何发现全新的盈利变现点,拓宽行业边界,将会成为未来一段时间的竞争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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