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惜 T 。T 您现在还不是作者身份,不能自主发稿哦~
如有投稿需求,请把文章发送到邮箱tougao@appcpx.com,一经录用会有专人和您联系
咨询如何成为春羽作者请联系:鸟哥笔记小羽毛(ngbjxym)
关于之前讨论过的鲍某明性侵案,这两天有了新的发展。
先是专家出来,表示这件事中“女孩母亲监护失职”:
然后鲍某明的姐姐,出来表示,女孩和鲍某明,不是养父女关系:
这些都在试图淡化鲍某明在这次事件中的责任,而就在今天下午,财新网更是洋洋洒洒写了一篇报道,最后的结论是:
这更像是一个自小缺少关爱的女孩向“养父”寻求安全感的故事。
文章中列举了女孩和养父的种种聊天记录,比如女孩会对养父说“亲爱的大坏蛋”,会给鲍某明发消息说“想你了”,以此证明女孩也是爱着她养父的:
这篇文章,有一点是可贵的,因为它提供了这件事中另一方,即鲍某明的发言,让整个事情不至于成为单方面的自说自话。
用通俗的话来说,有人出来对线,总归是好事。
但看这些专家、记者说的:
鲍某明是好心收养,也是想帮帮她们母女。
女孩从小就招人烦,没人要她,真的可怜。
鲍某明好心好意对她,最后被她反咬一口。
甚至这篇文章的作者,在写完文章后还对公众喊话,表示:
这就是小女孩13岁找了个sugar daddy的故事。
我不喜欢这篇文章,更不喜欢这位作者对涉事女孩的评论。
因为文章几乎全部都是站在鲍某明的角度去说话,而且对涉事女孩充满了各种攻击。
合着你们的意思是。
这件事里,鲍某明才是受害者??
总之在这些文章里,在这些报道里,鲍某明太可怜了,不但被一个14岁的女孩耍得团团转,而且记者一直在帮他强调”恩将仇报“几个字。
1,女孩14岁的时候,鲍某明有没有和她发生关系?
有。
无论南风窗的报道还是财新的报道。
无论鲍某明那里提供的说法还是女孩那里提供的说法。
都承认了鲍某明在女孩14岁的时候就和她发生了关系。
那我就奇怪了,你们**的大善人,怎么帮助女孩帮助着帮助着就帮助到床上去了?
文章反复强调女孩缺爱。
那14岁女孩缺爱,给她爱的方式就是和她**?
恕我不能理解。
别说“正常男人都会犯的错”。
我也是正常成年男人,无论女孩自愿与否,我都绝对不会和一个14岁的女孩**——我觉得这应该是2020年正常成年男人的共识。
别说被女孩骗了。
合着你们相信真的相信,一个有权有势有社会地位的成年男子,被一个14岁的女孩骗**,还被女孩骗得用胶带缠她?
被提什么”生命之光、灵魂之火“,那是《洛丽塔》里的,是文艺作品。
文艺作品是无法拿来类比现实的。
总之这个案子中。
如果女孩不愿意,是**。
就算女孩在他的诱导下愿意,那也是**。
无论如何都不会是女孩做错了。
无论如何鲍某明都不无辜。
别说他别无选择。
他本可以拒绝。
2,女孩为什么要说那些亲昵的话?
热爱文学的少女,却遭到老师李国华的侵犯。当她因此陷入震惊、痛苦和不解时,李国华又用文学安抚思琪,并使她相信,这就是老师对她的爱。思琪面对老师的侵犯与凌虐,能够说服自己活下去的理由,是把这种罪行理解为“爱”。
她写道:
“会说服自己爱上施暴者,这样就不会觉得自己太脏,就不会那么痛苦”
但我们都知道,这其实不是爱。
房思琪在逐渐成长的过程中,也明白,这并不是爱。
所以她痛苦,她纠结。她在”爱李国华“和”恨李国华“之间反复挣扎。最后还是因为无法承受而发疯了。
如果你们觉得房思琪的心态,终究离我们太远,那微博上这位网友的现身说法应该更能说明问题:
这样让女孩痛苦的畸形关系,是爱吗?
不是。
那既然房思琪的心理我们能明白,微博网友的心理我们也能明白,怎么放到了兰儿(或者说李星星)身上,就不明白了呢?
少女的敏感、多疑、纠结,对世界的恐慌,以及所谓的“缺爱”,被一个没有良心的成年人利用,最后伤害到了少女。
而少女在痛苦中开始了纠结,于是一会想把鲍某明抓起来,一会又不想鲍某明收到伤害。
这不是和财新采访的状况很像吗?
这显然比“sugar daddy”论来得合理得多。因为如果她真如财新作者所写,是想找个sugar daddy,根本不会报警,也不会弄得人尽皆知。
然而这种更合理的可能性,却没有被阴阳怪气的人考虑到,他们觉得兰儿就是坏人,和有钱人在一起就是图有钱人的钱财。一开口就是“sugar daddy”,一开口就是“二奶转正”,是不是欠缺考虑了呢?
事实上,出现这种喜怒无常的状态,恰恰是心理出现问题的表现——况且鉴定也显示,兰儿已经是重度抑郁症,而且伴有PTSD。
这明明是受害者的苦难。
是值得我们细心呵护、值得同情的创伤啊!
结果现在却成了某些人指责受害者的武器。
立场怎么可以偏至此?
怎么可以残忍至此?
3,这样,是不是太不平等了?
我承认,无论我之前写的还是南风窗之前写的,也都带立场,也都偏向受害者那一方。
有人在问,这是不是太不平等了?
我建议你们在这样问之前,不要忽略女孩和鲍某明接触的时候才13岁,第一次和他发生关系的时候才14岁。
不要忽略,女孩没怎么上过学,而鲍某明是知名律师,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的大佬。
不要忽略双方巨大的年龄差距和巨大的人生阅历差距。
然后再来讨论所谓的“不平等”。
4,所以鲍某明就一定有罪吗?
这分法律上和道德上。
法律上,我前天的文章有写:
鲍某明是否有罪,这要看司法机关怎么看。如果警方再次调查,依然觉得证据不足,而且这件事也确实证据不足,那尊重程序正义,鲍某明就是没罪的。
但鲍某明的无罪,不是兰儿的错。
只是因为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通过临时改法律去惩罚一个人。
如果法律有人格,它应该感到羞愧。
正如我之前说的。
这件事,除非最后证明出来,他们并没有发生关系,一切都是女孩捏造。否则只要鲍某明在女孩14岁那年和她**,在舆论上就不存在反转,我就永远不可能站在他那边:
我本来以为这会是一个共识。
没想到还真有那么些人,一定要证明是这个女孩在勾引男人,一定要证明男人没错,是女孩错了,除了财新这篇报道,我已经见过七八种洗地姿势了。
有说这就是仙人跳的。
有说这是忘年恋的。
有说这是古代“以身相许”的美好爱情的。
有说这是心机女孩贪得无厌,想要大叔的钱的。
甚至有说女孩给男人下**把男人**的....
大开眼界啊。
真的是大开眼界啊。
我算是理解为什么全球每8个被性侵的人,只有一个会去报案了。
一个孩子,无论是被**还是**,终究是做错了。
结果去报案,依然会被这样围攻。
更何况其他成年女孩呢?
-END-
欢迎关注
周周有抽奖
【推荐阅读】
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鸟哥笔记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鸟哥笔记版权及免责申明》 如对文章、图片、字体等版权有疑问,请点击 反馈举报
Powered by QINGMOB PTE. LTD. © 2010-2022 上海青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1034055号-6
我们致力于提供一个高质量内容的交流平台。为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为完善跟帖评论自律管理,为了保护用户创造的内容、维护开放、真实、专业的平台氛围,我们团队将依据本公约中的条款对注册用户和发布在本平台的内容进行管理。平台鼓励用户创作、发布优质内容,同时也将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违法、侵权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
一、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下违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1. 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侮辱、滥用英烈形象,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11)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进行网络欺凌的;
12)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不友善:不尊重用户及其所贡献内容的信息或行为。主要表现为:
1)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2)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嘲讽: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手法对他人或其行为进行揭露或描述,以此来激怒他人;
4)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6)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负面评价;
7)歧视: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8)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3. 发布垃圾广告信息:以推广曝光为目的,发布影响用户体验、扰乱本网站秩序的内容,或进行相关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多次发布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2)单个帐号多次发布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3)多个广告帐号互相配合发布、传播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4)多次发布包含欺骗性外链的内容,如未注明的淘宝客链接、跳转网站等,诱骗用户点击链接
5)发布大量包含推广链接、产品、品牌等内容获取搜索引擎中的不正当曝光;
6)购买或出售帐号之间虚假地互动,发布干扰网站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7)发布包含欺骗性的恶意营销内容,如通过伪造经历、冒充他人等方式进行恶意营销;
8)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4. 色情低俗信息,主要表现为:
1)包含自己或他人性经验的细节描述或露骨的感受描述;
2)涉及色情段子、两性笑话的低俗内容;
3)配图、头图中包含庸俗或挑逗性图片的内容;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
6)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5. 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或者造谣等内容;
2)存在事实夸大、伪造虚假经历等误导他人的内容;
3)伪造身份、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与特定机构或个人存在关联。
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标题党,主要表现为:
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主要表现为: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3)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二、违规处罚
本网站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收集违规行为信息。所有有意的降低内容质量、伤害平台氛围及欺凌未成年人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
当一个用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依据相关用户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对帐号进行禁言 1 天、7 天、15 天直至永久禁言或封停账号的处罚。当涉及欺凌未成年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通过作弊手段注册、使用帐号,或者滥用多个帐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加重处罚。
三、申诉
随着平台管理经验的不断丰富,本网站出于维护本网站氛围和秩序的目的,将不断完善本公约。
如果本网站用户对本网站基于本公约规定做出的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建议反馈」功能向本网站进行反馈。
(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本网站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