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惜 T 。T 您现在还不是作者身份,不能自主发稿哦~
如有投稿需求,请把文章发送到邮箱tougao@appcpx.com,一经录用会有专人和您联系
咨询如何成为春羽作者请联系:鸟哥笔记小羽毛(ngbjxym)
见实在和业界内多个MCN公司聊天时,很多人都和见实谈到了新片场这家公司。但当见实约着新片场集团副总裁马睿聊天时,对方却调侃说,不认为自己是个MCN公司,而对自己的定位是短视频公司。
新片场集团 副总裁 马睿
见实:整个短视频行业从过去到现在,有没有发生过一些大的变化?以及相对应的用户行为习惯有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马睿:整个短视频的环境和生态其实还是发生了挺大变化的,因为不断有新的平台、玩法、规则出现。所以对于内容创作者来说,他们必须要尽快适应这些工具,以及工具背后产品的逻辑。
产品逻辑的背后是用户的行为习惯或阅读习惯发生了变化。为了让用户能够看到更好的、自己更喜欢的内容,平台就要调整自己的产品、算法、推荐机制。当平台调整了之后,有更多用户受到平台推荐习惯的培养,慢慢地也会对内容的要求越来越高,更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所以短视频的环境和用户的变化其实是同时发生的。
所以有三个变化,一是平台侧规则和工具的变化,二是用户对内容需求的变化,三是我们这些内容创作者必须要根据内容需求和平台变化来做出调整和变化。
见实:用户需求主要发生了什么变化?
马睿:用户使用习惯和使用频次的变化,导致目前对于内容选择的权利发生了变化,对于内容好与坏的边界可能也发生了变化。比如用户评价内容的好坏,以前可能中间还有很多模糊地带,因为内容没有那么精准。
但是现在像抖音,上边内容的品类和赛道已经分的非常明细了,美妆就是美妆,剧情就是剧情,用户的决策时间非常短,刷到一条不是自己喜欢的,就会立马滑过去。决策成本也变低了,导致决策好、坏内容的时候,边界更加清晰了。
当由机器或算法来决定大部分流量走向或者内容推荐的时候,用户永远会以非常天然、原始的标准去衡量到底应该怎么样填充自己的24小时,用户有自己的选择权,而之前的选择权是在内容创作者手里。
这是好事也是坏事,好事在于内容创作者更清楚要创作什么样的内容,用户更清楚需要什么样的内容。坏事在于可能会限制好内容批量地产出。
其实这是一个逻辑算法和经验产出的对抗,我们做内容的人可能更愿意用经验来去产出内容,但是现在平台更愿意去用逻辑和算法去做评判。这就会导致中间可能有一些天然的鸿沟,而这些鸿沟现在正在被一批又一批的MCN公司、内容创作者、UGC、PGC去填充。总体来讲还是一个良性的内容环境。
见实:视频内容制作的逻辑有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马睿:我们以前更靠经验,现在可能更靠逻辑,逻辑更基于用户。这其实是从传统媒体到新媒体到整个媒体形式以及媒体品类的迭代所诞生的,它其实不是因为短视频本身,这就是一个比较顺理成章的路径。
见实:您之前在娱乐综艺节目也做主持人,从之前这种长视频创作形式过渡到短视频内容创作,有无需要克服的难点?
马睿:我觉得行业是不存在过渡的,它本来就是一个行业,可能只是生产方式、呈现方式和工具在迭代。
我们需要把手机、电脑、ipad、电视机等只是看作为端,看作为工具,当把它们全部抛开,只留下内容的时候,就会发现内容其实不分高低贵贱,也不分长短,可能讲长一点的故事和短一点的故事都是故事。
但内容是分使用场景和获取场景的,比如在地铁、公交上,短时间内需要获取大量信息的时候,会更愿意去看一些碎片化的东西。之前我们看图文,看微博,看微信公众号,但现在因为流量更便宜了,手机更智能了,所以看视频。
所以我们应该把这件事想的简单一点,做好内容就行了,比如就拍一个几分钟的视频,我们真的能给用户提供这几分钟的价值就可以了。
但人是需要过渡的,比如像我以前做传统媒体,进到新媒体领域后,需要更改自己的思维模式和逻辑,重新去认知这个行业和这件事。
比如我们会发现,以前做电影、综艺节目等传统媒体的这些人,内容能力很高,不管写脚本、拍摄、画面把控、审美、节奏等完整度很高,但是在新媒体领域为什么使不上劲呢?
因为新媒体领域需要的可能是点状的东西,而他们习惯于有头有尾,所以就必须要调整,调整到你理解这件事情,不断地碎片化用力,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
见实:像您这样做传统电视节目的人,转型向短视频发展的多不多?
马睿:非常多。因为传媒这个行业的工种分得太细了。比如电视台的摄像,完全可以去新媒体公司做摄像,而且可以做的很好。现在很多传统媒体也都有自己的新媒体部门或者外设的公司机构。
见实:从用户行为习惯和需求方面来说,比如对短视频和长视频各自的需求,有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马睿:回到个人身上的角度看,可能变化不大,还需要有非常明显的变化时才值得我们探讨。虽然内容形态在发生变化,内容的类型和种类也在不断增加,但用户的时间永远是那样被切割的。
到底短视频和长视频谁是未来?我觉得大家都有未来,只是在不同的场景下花不同的时间而已。
我们所感受到的是短视频和长视频之间的角力,是平台与平台之间的竞争。从整个大平台这么大的用户基数纬度上讲,一个4亿DAU的APP已经足够大了,它的规模效应会拉动整个市场上的用户使用时长。但这是行业之间的良性竞争。
见实:内容的批量化生产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吗?需要解决什么难题才可以实现?
马睿:这个肯定是有难度的,但是要看什么人做。批量生产的事情乍一听好像是内容侧的批量生产,但事实上不是的。我首先要做到的是,批量能够找更多合适的红人;其次让运营团队批量地为这些人做运营,让商业团队批量地为这些红人去创造商业化机会。
它不光是内容本身要批量,往往批量生产这件事情所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并不在做内容本身上,难点都在于做运营、做商业化、做人员管理以及挑人这些其他的事上。
比如我们现在签的是有内容创造能力的制作人、导演、红人,他们其实已经就是一个能够生产出自己独特内容的人了。我们只需要帮他做内容提升,比如会让方向更准确,运营更好,跟用户的关系更近。所以整个的逻辑还是要用对的人,用对的方法去做这件所谓批量生产的事情。
见实:新片场短视频对自己的定位是MCN吗?
马睿:我们是第一个把MCN概念带到国内,但是发现目前国内的MCN公司模式和逻辑,已经跟标准的MCN公司有很大出入了。
我们在2014年时,6年前把美国所有的MCN公司都转了一遍,国外MCN公司已经有15年左右的历史了,已经存在很久了,但在国外也没有形成一个行业,里边也没有出现过巨头。
国内而言,有很多大公司做的挺好,也找到了自己的路子,也赚到钱了,大家all in 在这件事上了,但这件事可能还只是我们的一条业务线。
今天在市面上的大部分MCN公司一两年就起来了,可能是某些事情做对了,现在开始赚钱,成为了一家所谓的MCN公司。但是这样的一家公司,它将来到底会在一个什么赛道里?且要做到什么样的规模?要做几年?这件事实际上可能很多公司都没有想过。
MCN公司要去思考行业里面的底层逻辑是什么?公司变大了后要去考虑生意的本质到底是什么,自己未来到底想做什么?
现在你还可以看到很多的MCN公司特别会玩流量,特别会做运营,但是依然不会做内容,但是对外却说是一家内容型的MCN公司。内容公司不在于大,而在于久。新片场短视频,就是要做短的碎片化内容,把内容做好。为什么也做电商呢,因为电商也离不开内容。
见实:标准的MCN模式是什么样的?
马睿:我们觉得大家可能误会了什么,MCN其实是一个内容经济公司。去看美国标准的Multi-Channel Network,只需要做服务,签约的都是创作人,不需要自己做内容。
标准MCN的赚钱模式就是广告,国外的广告业务通路是很通的,广告商也不会有各种要求,给钱也多,平台也不会分,但国内不一样。没有好坏之分,只是商业环境的不同,市场环境的不同,管控环境的不同。国内的环境不适合单一依靠广告,在这样的情况下逐渐衍生出了电商业务。
现在我们看到的这几家大的MCN公司,基本都是综合类的MCN公司,都既做直播,又做广告,又做电商。
见实:新片场短视频目前在发展中有没有遇到什么新的挑战?接下来有什么新的计划?
马睿:挑战一直都有,我们从今年年初开始讨论去做电商业务,调研了一个多季度,8月份才开始运作一些电商项目,这个可能会遇到一些挑战。
至于新的计划,我们还是会做我们擅长的事情,比如剧情类的东西,我们会把时间和精力花在这多一点。
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鸟哥笔记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鸟哥笔记版权及免责申明》 如对文章、图片、字体等版权有疑问,请点击 反馈举报
Powered by QINGMOB PTE. LTD. © 2010-2022 上海青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1034055号-6
我们致力于提供一个高质量内容的交流平台。为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为完善跟帖评论自律管理,为了保护用户创造的内容、维护开放、真实、专业的平台氛围,我们团队将依据本公约中的条款对注册用户和发布在本平台的内容进行管理。平台鼓励用户创作、发布优质内容,同时也将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违法、侵权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
一、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下违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1. 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侮辱、滥用英烈形象,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11)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进行网络欺凌的;
12)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不友善:不尊重用户及其所贡献内容的信息或行为。主要表现为:
1)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2)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嘲讽: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手法对他人或其行为进行揭露或描述,以此来激怒他人;
4)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6)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负面评价;
7)歧视: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8)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3. 发布垃圾广告信息:以推广曝光为目的,发布影响用户体验、扰乱本网站秩序的内容,或进行相关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多次发布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2)单个帐号多次发布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3)多个广告帐号互相配合发布、传播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4)多次发布包含欺骗性外链的内容,如未注明的淘宝客链接、跳转网站等,诱骗用户点击链接
5)发布大量包含推广链接、产品、品牌等内容获取搜索引擎中的不正当曝光;
6)购买或出售帐号之间虚假地互动,发布干扰网站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7)发布包含欺骗性的恶意营销内容,如通过伪造经历、冒充他人等方式进行恶意营销;
8)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4. 色情低俗信息,主要表现为:
1)包含自己或他人性经验的细节描述或露骨的感受描述;
2)涉及色情段子、两性笑话的低俗内容;
3)配图、头图中包含庸俗或挑逗性图片的内容;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
6)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5. 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或者造谣等内容;
2)存在事实夸大、伪造虚假经历等误导他人的内容;
3)伪造身份、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与特定机构或个人存在关联。
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标题党,主要表现为:
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主要表现为: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3)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二、违规处罚
本网站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收集违规行为信息。所有有意的降低内容质量、伤害平台氛围及欺凌未成年人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
当一个用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依据相关用户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对帐号进行禁言 1 天、7 天、15 天直至永久禁言或封停账号的处罚。当涉及欺凌未成年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通过作弊手段注册、使用帐号,或者滥用多个帐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加重处罚。
三、申诉
随着平台管理经验的不断丰富,本网站出于维护本网站氛围和秩序的目的,将不断完善本公约。
如果本网站用户对本网站基于本公约规定做出的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建议反馈」功能向本网站进行反馈。
(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本网站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