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起,视频号橱窗不再允许个人小商店接入,视频号橱窗必须要有经营主体,可以是个体户也可以是企业。
那么,个人小商店需要迁移到企业店才可继续进行经营,如何进行操作呢?个人主体的用户又如何继续进行带货呢?
个人店如何迁移到企业店
复制【#小程序://小商店助手/6qlw2Hn6JhZlW4f】文字到微信,发送给文件传输助手即可进入小商店助手,选择一个个人店就可以进入迁移流程。
△ 截图来源:个人店迁移页面
选择企业店并进入下一步,进入企业店,完成开店任务。系统将默认帮助商家迁移原店铺的头像名称,并将原店铺名称改为xxx店铺(已迁移)。如果不希望更改原店铺名称的商家,可以选择重新填写新店铺名称。
△ 截图来源:微信小商店
完成开店任务后,系统将自动迁移商品至待上架。如果只修改价格或库存时,将优先审核迁移商品,所以尽量不要修改标题图片等信息。
△ 截图来源:微信小商店
系统会自动邀请之前个人店的店员、客服以及视频号推广员重新成为新店的成员。
△ 截图来源:店铺成员邀请通知
如何注销未完成开店任务店铺
若店铺数量到达上限之后,需要前往注销未完成开店任务的店铺。
△ 截图来源:微信小商店
如小商店未完成开店任务的,商家可登录小商店电脑端管理后台(shop.weixin.qq.com)-店铺管理-基础信息-原始ID后方点击注销账户即可。
△ 截图来源:微信小商店
确认注销协议后,需要进入7天冻结期。店铺的超级管理员将会收到一条通知。注销过程中,可以登录小商店后台取消注销。目前商家店铺已完成开店任务暂时不支持注销。
7天冻结期到期之后,超级管理员将收到注销通知。再次确认注销意愿,即可注销小商店。账号一旦成功注销,流程不可逆。
△ 截图来源:微信小商店
个人主体如何上架商品到橱窗
1.创作者中心
个人主体可在视频号通过“创作者中心”进入“带货中心”,进行选品上架视频号橱窗。
△ 截图来源:视频号带货中心
腾讯官方在7月4日发布公告,为了满足商家在视频号场景内的经营诉求,「我要带货」将切换成「小程序联盟」小程序。商家可以通过「小程序联盟」将带货商品上架到视频号橱窗,并查看订单及佣金数据。
「小程序联盟」是小程序联盟官方推出的移动端小程序,方便商家&视频号创作者在手机端操作商品上下架、查看订单及佣金数据。
进入“小程序联盟”小程序,同意带货协议后,点击带货渠道,关联需要带货的视频号。
进入「选品中心」挑选带货商品,点击商品右下方的“带货”,即可将商品添加到视频号的商品橱窗;还可以在「搜索栏」,搜索商品名称/商品id,选择商品进行带货。
△ 截图来源:官方小程序联盟教程
注意:「小商店助手—带货中心」的功能入口将保留,商家可以通过该入口绑定银行卡及查看过往小商店渠道的带货收入。请未绑定“带货银行卡”的商家尽快在三个月内绑卡,避免影响佣金结算。
首先,需要前往微信小商店电脑端后台。首页找到推广中心-视频号推广,并开通功能。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店不支持视频号推广功能,如需在视频号场景经营,需要迁移至企业或个体店。
△ 截图来源:微信小商店
开通功能后,选择添加关联。商家可以用微信扫描邀请二维码,然后转发邀请给微信好友。如需邀请自己,请转发给自己。
△ 截图来源:视频号带货中心
△ 截图来源:视频号带货中心
成功建立关联之后,达人可以前往视频号创作者中心-带货中心添加商品。选择橱窗管理-点击右上角的商店按钮-添加商品。选择店铺后就可以添加店铺商品到橱窗啦。
△ 截图来源:视频号带货中心
需要注意的是,视频号绑定店铺的规则已调整为“一个视频号仅限绑定一个店铺”。
△ 截图来源:视频号官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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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在事实夸大、伪造虚假经历等误导他人的内容;
3)伪造身份、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与特定机构或个人存在关联。
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标题党,主要表现为:
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主要表现为: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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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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