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海东方明珠集团正式发表公告,与索尼中国签约在上海自贸区成立两家合资公司。由上海东方明珠索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索尼电脑娱乐(上海)有限公司分别负责PlayStation硬件与软件产品和服务。
2013年10月,上海东方明珠集团向九城旗下Red5工作室投资约2400万元,获得其20%股份,正式进军游戏业。2014年2月,该集团与日本D2C公司合作,在上海成立合资公司,主要进行手机游戏、动漫,电子商务等平台系统的开发运营,此次与索尼合作引进PS4,是该公司进军游戏业后的又一重大动作。
以下是公告全文: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索尼(中国)成立合资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索尼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索尼(中国)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合同,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负责生产,营销索尼集团旗下索尼电脑娱乐公司的 PlayStation 硬件,软件及提供相关服务的在华业务。
上海东方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同意共同设立两家公司,分别负责硬件产品和软件产品及服务。
一、主要合资事项
1. 上海东方明珠索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拟定):
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
投资金额(投资比率): 2
上海东方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民币 510 万元(51%)
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人民币 490 万元(49%)
2. 索尼电脑娱乐(上海)有限公司(拟定):
注册资本:人民币 4380 万元
投资金额(投资比率):
上海东方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民币 1314 万元(30%)
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人民币 3066 万元(70%)
以上两家公司负责游戏设备的生产,营销;游戏软件的营销,授
权,批发;网络服务咨询及一般商业性咨询服务;游戏开发相关技术
咨询和服务。
3. 经营期限十年;注册地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4. 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5.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索尼公司是世界上民用及专业视听产品,游戏产品,通信产品,核心部件和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先导之一。它在音乐,影视,电脑娱乐以及在线业务方面的成就也使其成为全球领先的电子和娱乐公司。双方同意通过本项合作,引进全球最先进的 PlayStation 游戏系列产品,软件及相应的服务。合资公司将根据政府相关政策,引进适合中国国情和国内玩家喜好的优质健康的游戏产品,并与国内游戏开发团队合作,推动原创产品在 PS 平台上的研发,进一步完善行业产业链,共同为推动和促进国内游戏机产业的蓬勃发展做出贡献。 本次共同投资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内容,创意,文化,演艺,旅游业务方面的布局,做大做强文化主业。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5 月 26 日
本文系作者:
运营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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