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全县广大中小学生人文素养,深化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营造浓厚的校园书香氛围,经研究,决定xx年在全县中小学继续开展书香校园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xx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突出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充分发挥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以“书香校园”建设为载体,以各类读书活动为路径,以书育人,以书启智,以书养德,以经典文化和悠悠书香熏陶、引导、感染师生情操和素养,打造具有校本特色的书香校园。
二、主要目标
(一)积极营造浓厚的校园书香氛围,切实加强学校文化建设,积极打造个性化、人文化的校园阅读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学校办学品位和办学水平。
(二)积极倡导学生阅读经典书籍,开展形式多样,新颖活泼的读书活动,激发学生阅读兴趣,让阅读成为学生的自觉需求。
(三)积极鼓励教师与书香为伴,自觉参加各类读书活动,不断提升教师个人文化品位、提升教育工作水平。
三、活动内容
(一)夯实书香校园建设基础
1.加强图书室和阅览室的建设。各学校要加强图书室、阅览室的建设和管理,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图书经费,在充分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购置书目,及时添置适合师生阅读的图书和报刊。各学校可以以班为单位每周安排1-2次集体借阅时间,同时要尽量增加学生自由阅读时间。图书室、阅览室要全天候开放,允许学生在课外活动或课余时间走进图书室、阅览室借阅。
2.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图书资源。各学校要在教室或走廊等处建立开放式图书架、图书角或图书柜,并经常更换图书方便学生阅读。同时,学校可开展学生交换图书阅读活动,以班级为单位,定期组织学生交换图书进行阅读,通过这种形式丰富阅读资源。
3.充分利用校外资源。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设施,利用节假日和假期组织学生参观、借阅图书和开展主题读书活动。
(二)营造书香校园创建氛围
各学校要重视加强图书室、阅览室和图书角的环境建设,并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装饰阅读环境,努力营造浓郁的读书氛围。要通过设立读书橱窗、读书板报等,充分展示学生的阅读成果。通过在学校走廊、宣传栏和墙壁等处布置师生作品、名人名言等,为校园增添书香气息。
(三)开展书香校园读书活动
1.开展第xx届“经典诵读”评比活动。各校在校诵读比赛基础上,推选优秀节目参加县级比赛。县级比赛将结合学校的美文诵读活动开展,朗读的作品建议参考-省中小学(幼儿园)经典诵读活动指导纲要。
2.举行有关文学类比赛。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的文学素养,培养和提高少年儿童的阅读和写作能力,发展繁荣少年文学事业,促进校园文化建设。2xx年继续举行“新概念作文大赛”,大赛将于10月份举行,采用现场比赛的形式,分小学、初中、高中组进行。
3.开展“课外阅读导读课”活动。各校要继续深入开展《弟子规》、《三字经》和中国四大古典名著等传统经典的诵读活动;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认真开设和上好“导读课”,积极创造条件满足导读课有关人员、教材、课时及场地等的需要;要紧紧抓住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契机,积极开发课外阅读类的拓展型课程,切实推进课外阅读“课程化”,将课外阅读课纳入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充分发挥省“书香工程”的资源优势和语文教师及有关社团负责人的作用,定期开展课外阅读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好读书、读好书。县教研中心将组织开展县级“课外阅读”课堂教学展示和“名著阅读”微课评比等活动。
4.继续开展读书演讲比赛活动。结合阅读主题,披文入情,联系实际,有感而发。可以是书评,可以是读后感,也可以叙述读书过程中发生的小故事等等。具体比赛通知另行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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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下违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1. 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侮辱、滥用英烈形象,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11)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进行网络欺凌的;
12)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不友善:不尊重用户及其所贡献内容的信息或行为。主要表现为:
1)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2)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嘲讽: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手法对他人或其行为进行揭露或描述,以此来激怒他人;
4)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6)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负面评价;
7)歧视: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8)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3. 发布垃圾广告信息:以推广曝光为目的,发布影响用户体验、扰乱本网站秩序的内容,或进行相关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多次发布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2)单个帐号多次发布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3)多个广告帐号互相配合发布、传播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4)多次发布包含欺骗性外链的内容,如未注明的淘宝客链接、跳转网站等,诱骗用户点击链接
5)发布大量包含推广链接、产品、品牌等内容获取搜索引擎中的不正当曝光;
6)购买或出售帐号之间虚假地互动,发布干扰网站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7)发布包含欺骗性的恶意营销内容,如通过伪造经历、冒充他人等方式进行恶意营销;
8)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4. 色情低俗信息,主要表现为:
1)包含自己或他人性经验的细节描述或露骨的感受描述;
2)涉及色情段子、两性笑话的低俗内容;
3)配图、头图中包含庸俗或挑逗性图片的内容;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
6)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5. 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或者造谣等内容;
2)存在事实夸大、伪造虚假经历等误导他人的内容;
3)伪造身份、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与特定机构或个人存在关联。
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标题党,主要表现为:
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主要表现为: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3)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二、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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