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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运营的工作
不论我们浏览一个网站还是使用一个app的时候,无论是千奇百怪的新闻还是琳琅满足的商品,无论是一句文字还是一张图片,无论是一段视频还是一个文章,吸引我们眼球的都是内容。不同的是根据平台属性的区别,不同平台的内容类型不一样,展现方式不一样。
这些我们所能看到的内容,全是内容运营的工作呈现。
那么,内容运营是做什么的?
内容运营就是生产或辅助生产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的内容,经过采集、创作、编辑、推荐、推送等流程,最终呈现到用户面前,从而满足用户某种需求,提高用户粘性和活跃度,提升网站或产品数据,为网站或产品盈利提供支持的工作。
互联网内容分类的小说明
名次解释
UGC:User-generated Content,用户生产内容
PGC:Professionally-generated Content,专业生产内容
OGC:Occupationally-generated Content,职业生产内容
模式区别
UGC和PGC的区别,是有无专业的学识、资质,在所共享内容的领域具有一定的知识背景和工作资历。PGC和OGC的区别,相对容易,以是否领取相应报酬作为分界,PGC往往是出于“爱好”,义务的贡献自己的知识,形成内容;而OGC是以职业为前提,其创作内容属于职务行为。UGC和OGC一般没有交集。在一个平台(网站)上,用户和提供商总是相对的,两者之间,既是该平台的用户也是该平台的提供商的角色可能有,但属于极少的群体。
资料来源:《浅析UGC、PGC和OGC》 人民网研究院 (全文见阅读原文)
从内容运营的工作角度区分的话,我个人倾向于从平台角度简单分直接生产内容(PGC(专业生产内容)型)和非直接生产内容(UGC(用户生产内容)型)两种,在这两种类型的平台中做内容运营工作是有很大差别的。
2.PGC(专业生产内容)型
这类平台主要有新闻单位、非新闻单位网站或者平台,基本是走媒体型的路线,可以进行原创、伪原创稿件、专题栏目制作等。PGC型平台的内容运营对内容有严格掌控权力,采取审核+推荐,或者专题集合的形式进行内容展示,工作就是要尽力满足大部分用户群的口味,基本思想是用户需要什么给什么,只要不过分。
首先说新闻单位。
新闻单位主要有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杂志社,新闻图片社等,以及上述机构的网络服务平台,以前分属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2013年国务院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整合后,统归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这里做个小科普,以前我们习惯去四大门户浏览新闻,现在我们通过各种新闻客户端、社交平台或者自媒体接受信息,日常生活中我们习惯把接触到的信息都称为新闻,其实很多信息不能称为新闻,而应该称为资讯。新闻和资讯是有严格区别的。
根据我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新闻信息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新闻信息要经过新闻单位报道刊发后,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商业网站获得新闻单位的版权后才能转载报道。
像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千龙网等网站是具有国家一类资质的新闻网站,可以发放记者证采编新闻,而更为人熟知的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百度等均是商业网站,获得是国家二类新闻资质,不能发放记者证,只能获得版权后转载新闻单位的稿件,一般是只能修改标题,不能增删内容。我们在浏览各大门户新闻频道或新闻客户端的时候总能看到一篇新闻稿件来源XX报、XX网等信息,就是这个原因。如果一个新闻稿件你常去的商业网站没有报道,而其他家网站都有,那很有可能是这个网站没有获得该新闻单位的授权,不能转载,不然会被起诉赔偿的。
所以各位要记住啊,你若遇到各种事情想寻求媒体报道,首先要联系的应该是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单位,或者曲线救国,去到各种社交平台先把自己的遭遇发出来,形成舆论后自然会有新闻单位跟进,之后新浪、网易等商业网站才能转载报道。
二是非新闻单位网站或者平台,这类平台才是内容运营大量聚集的地方。
这些平台也走媒体型平台路线,如各大门户网站,他们可以转载新闻信息设立新闻资讯频道,同时也可以对新闻事件进行专题报道;其他新闻信息之外的领域或行业,如时尚、体育、科技、汽车、房产、自媒体等垂直领域,我们常见的新浪体育、搜狐娱乐、乐居、汽车之家、各种自媒体平台等等,这些平台的内容严格来讲不能称为新闻而是要称作资讯的,在这些领域和平台的内容运营也是可以直接参与到内容生产的。
PGC型平台的内容运营要把转载的新闻信息或者原创的资讯编辑发布,然后依据新闻价值判断推荐到不同的位置上,推荐什么稿件、放到什么位置全是人工操作。同时也可以针对一些事件做专题报道,比如两会、高考、各种节假日、苹果发布会等等,只要内容运营觉得有价值对平台数据有作用都可以做。媒体型平台的好处在于经过内容运营充当把关人的角色,筛选出优质或者重大的内容呈现给用户,使用户不错重要的新闻或者资讯,坏处同样也因为内容运营,用户无法自主选择要接受的信息,无法满足用户个性化的需求。
PGC型平台最常见的盈利模式是广告和推广,拿流量换钱。但由于各家平台入口有限,很多要靠搜索引擎,这就催生了各种竞价排名和内容运营的另一项相关工作——SEO。
竞价排名大家都知道饱受诟病的百度搜索竞价排名,已成为百度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这个不多说了。另一项SEO是可以人为努力的,不论是原创还是转载,都需要用到。SEO对一个网站、稿件的数据影响非常大,以致于很多公司专门招聘SEO人员来做这方面的工作。网上关于SEO的内容非常多,有兴趣的可以自己搜索了解一下。对于内容运营而言,SEO最主要的要求在于要学会设置关键词(keywords),还有对标题和内容中关键词的分布,抓住网友的搜索心理和习惯,设置合适的关键词,以便在各种搜索引擎中寻求更好的曝光位置。
雅安地震的前一天,我曾因成功抓住一个事件关键词的设置,发布的稿件获得搜索引擎的推荐,直接创造了栏目流量历史新高,比平时提升了几十倍不止。
想提高这一点建议常看看百度热搜、搜狗热搜、微博热搜等热搜榜,揣摩网友心理,设想自己会如何搜索一个事件。学习设置关键词,同时也是对自己资料收集能力的锻炼。
3.UGC(用户生产内容)型
下面我们来说内容运营不直接生产内容情况,即UGC(用户生产内容)型。
UGC(用户生产内容)型的产品或社交平台,一般采取个性化关注定制和机器算法推荐,把实际的内容生产任务下放,用户自己生产内容自己消费。UGC型平台的运营人员更偏向产品运营,他们要做的就是明确规则,引导用户群自发产出合适的内容,维护符合产品价值观的内容氛围,他们承担着内容运营的部分工作。更重要的是现在很多所谓的新媒体运营是依附于这些平台的,这里也放到一起简单说说。
下面要讲的其实是两种运营:UGC型平台的产品运营和新媒体内容运营。
我们常用的微博、朋友圈、知乎、糗事百科、贴吧、论坛、SNS等产品,都是UGC(用户产生内容)型,用户通过自己的关注列表形成各自的信息流,内容上用户自己生产自己消费。
此外像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以及各种自媒体平台,从这些平台的角度也属于UGC型平台,不同是的他们把内容生产任务下放到各个自媒体账号,而不全体用户,有一定的门槛。从自媒体账号的角度来讲,他们又都属于上面我们说过的媒体型运营。除了微信公众号需要用户主动关注外,今日头条为代表的自媒体平台都是根据网友的使用习惯和喜欢偏好,利用机器算法进行个性化的内容推荐,满足用户个性化的信息需求。
UGC型平台这种个性化关注定制和机器算法推荐的好处是在用户接触信息很少有平台内容运营人员的干涉,可以满足自己的个性化需求,但坏处在于平台上内容质量良莠不齐。运营人员往往来通过审核、推荐、降权等手段限制垃圾内容,防止劣质的内容驱逐优质的用户,使得目标用户难以在产品中找到归属感和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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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下违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1. 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侮辱、滥用英烈形象,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11)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进行网络欺凌的;
12)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不友善:不尊重用户及其所贡献内容的信息或行为。主要表现为:
1)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2)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嘲讽: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手法对他人或其行为进行揭露或描述,以此来激怒他人;
4)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6)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负面评价;
7)歧视: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8)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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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次发布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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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多次发布包含欺骗性外链的内容,如未注明的淘宝客链接、跳转网站等,诱骗用户点击链接
5)发布大量包含推广链接、产品、品牌等内容获取搜索引擎中的不正当曝光;
6)购买或出售帐号之间虚假地互动,发布干扰网站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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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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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含自己或他人性经验的细节描述或露骨的感受描述;
2)涉及色情段子、两性笑话的低俗内容;
3)配图、头图中包含庸俗或挑逗性图片的内容;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
6)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5. 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或者造谣等内容;
2)存在事实夸大、伪造虚假经历等误导他人的内容;
3)伪造身份、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与特定机构或个人存在关联。
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标题党,主要表现为:
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主要表现为: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3)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二、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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