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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转换,是指将原来贷款合同的利率(贷款基准利率)转换成LPR。也就说,贷款的定价基准变了,由基准利率变为LPR。转换的对象是浮动利率的贷款,包括个人贷款也包括企业贷款。
大家普遍关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转换。今天(8月12日),五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同时发布公告,明确将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作为定价基准。
而交通银行则在7月20日就公告,将于8月21日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
当然,这些银行也说了,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12月31日(含)前通过相关渠道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我一直建议有房贷的朋友,尽快转成以LPR作为定价基准,但非常反对银行强制进行批量转换。银行不能替客户作出选择,没有权力也没有必要强制客户进行转换。对借款人来说,如果什么都不转,其实就相当于固定利率——利率固定在你现在的利率水平。
从中短期看,我国利率处于下行趋势。将存量浮动利率房贷转成以LPR作为定价基准,对借款人是有利的,有助于减轻借款人房贷支出。而大型银行拟开展批量转换,主要出于满足央行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的需要。
但是,银行在具体操作中,应注重尊重借款人的自主选择。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涉及面大、周期长,央行相关考核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商业银行应在时间安排、方式选择等方面进行周密细致的部署,尤其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如果少数借款人不愿意转换存量贷款定价基准,应尊重借款人选择,并继续履行好原借款合同。
对银行来说,如果未经客户同意进行批量转换,不排除未来相关投诉可能会增加。尤其是,如果将来LPR上行,银行将存在一定的声誉风险隐患。三思而后行啊!
发布于2023-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