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惜 T 。T 您现在还不是作者身份,不能自主发稿哦~
如有投稿需求,请把文章发送到邮箱tougao@appcpx.com,一经录用会有专人和您联系
咨询如何成为春羽作者请联系:鸟哥笔记小羽毛(ngbjxym)
哈喽,你的早鸟播报员小可爱来啦~
昨日最高法在发布会上宣布
将严惩“薅羊毛”等网络灰黑产业及不诚信行为
“薅羊毛”本是大家给力度大的优惠活动起的名字
却逐渐演变成了中小商家们的“噩梦”
除了最高法发布会的消息
昨天还有很多值得关注的互联网资讯哦!
快跟着小可爱,一起去看看吧!
最高人民法院5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8年以来互联网审判工作情况。最高法指出,人民法院通过案件裁判严惩网络刷单炒作信用、身份盗用、“薅羊毛”等网络灰黑产业及不诚信行为,通过制定司法政策和案件裁判合理确定平台责任和行为边界,规范商业模式创新,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最高法指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审判,进一步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裁判规则,认真研究起草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司法解释,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秩序。
5月31日消息,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通知,本市加强住房租赁机构监管,暂停违规中介机构住房租赁网签权限,后续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优化租赁网签备案系统,加强网签备案业务管理,协同各区租赁中心和相关部门做好住房租赁主体监管工作。
5月31日消息,有微博博主爆料称,虽然荣耀已独立出来,但其实到现在为止还没拿到谷歌的Android授权,海外市场将受到影响。5月31日上午,荣耀方面回应称,荣耀没有安卓授权是假消息。
5月31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济南娱人制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商业诋毁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今日公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济南娱人制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巨星龙(北京)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共计11.45万元等。
判决书显示,原告爱奇艺诉称,娱人公司利用其官微发布虚假言论,暗指原告制作的《国风美少年》抄袭被告制作的《国风恰少年》,严重损害原告的商誉。
被告辩称,2018年1、2月被告的节目更名为《国风恰少年》,2018年3月被告找到原告谈合作,向其发送了策划方案,但最终没有达成协议。2018年11月,原告发布公告称其将制作《国风美少年》,与被告节目高度相似,被告发布声明,称原告**。被告的节目没有实际上线,被告只是称原告的节目**,没有实施竞争行为,不构成商业推广,被告不构成侵权,不应当承担责任。
审理法院认为,被告发布的声明、微博,内容上缺乏事实依据,该虚假和误导性信息构成商业诋毁,应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5月31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抖音关联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多条开庭公告,原告为电商主播辛有志(辛巴),被告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纠纷,审理法院为广州互联网法院,案件将集中于2021年6月开庭。
5月31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消息人士透露,苹果正准备在今年推出第三代AirPods,并计划在明年推出第二代AirPods Pro。AirPods Pro 2是AirPods Pro的后续产品,并支持独家健身跟踪功能。
5月31日,携程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内遛娃旅游花费同比2020年上涨41%。除打卡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等传统项目外,亲子露营、音乐会等有趣、高品质的遛娃旅游方式备受追捧。其中,周边亲子露营(上海及周边)订单量对比2019年增长206%。
今日份开心
婚礼我还能参加吗?
扫码进群,看点新鲜的
搞笑图片素材来源网络,纯属分享娱乐
若有侵权请联系微信鸟哥笔记小可爱(ngbjxms6)
-END-
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鸟哥笔记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鸟哥笔记版权及免责申明》 如对文章、图片、字体等版权有疑问,请点击 反馈举报
Powered by QINGMOB PTE. LTD. © 2010-2022 上海青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1034055号-6
我们致力于提供一个高质量内容的交流平台。为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为完善跟帖评论自律管理,为了保护用户创造的内容、维护开放、真实、专业的平台氛围,我们团队将依据本公约中的条款对注册用户和发布在本平台的内容进行管理。平台鼓励用户创作、发布优质内容,同时也将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违法、侵权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
一、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下违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1. 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侮辱、滥用英烈形象,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11)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进行网络欺凌的;
12)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不友善:不尊重用户及其所贡献内容的信息或行为。主要表现为:
1)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2)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嘲讽: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手法对他人或其行为进行揭露或描述,以此来激怒他人;
4)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6)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负面评价;
7)歧视: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8)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3. 发布垃圾广告信息:以推广曝光为目的,发布影响用户体验、扰乱本网站秩序的内容,或进行相关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多次发布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2)单个帐号多次发布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3)多个广告帐号互相配合发布、传播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4)多次发布包含欺骗性外链的内容,如未注明的淘宝客链接、跳转网站等,诱骗用户点击链接
5)发布大量包含推广链接、产品、品牌等内容获取搜索引擎中的不正当曝光;
6)购买或出售帐号之间虚假地互动,发布干扰网站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7)发布包含欺骗性的恶意营销内容,如通过伪造经历、冒充他人等方式进行恶意营销;
8)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4. 色情低俗信息,主要表现为:
1)包含自己或他人性经验的细节描述或露骨的感受描述;
2)涉及色情段子、两性笑话的低俗内容;
3)配图、头图中包含庸俗或挑逗性图片的内容;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
6)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5. 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或者造谣等内容;
2)存在事实夸大、伪造虚假经历等误导他人的内容;
3)伪造身份、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与特定机构或个人存在关联。
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标题党,主要表现为:
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主要表现为: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3)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二、违规处罚
本网站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收集违规行为信息。所有有意的降低内容质量、伤害平台氛围及欺凌未成年人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
当一个用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依据相关用户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对帐号进行禁言 1 天、7 天、15 天直至永久禁言或封停账号的处罚。当涉及欺凌未成年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通过作弊手段注册、使用帐号,或者滥用多个帐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加重处罚。
三、申诉
随着平台管理经验的不断丰富,本网站出于维护本网站氛围和秩序的目的,将不断完善本公约。
如果本网站用户对本网站基于本公约规定做出的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建议反馈」功能向本网站进行反馈。
(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本网站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