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也是人民美好生活的直接体现。近年来,旅游消费作为扩大内需、带动消费的重要领域,不仅为国民经济企稳回升提供了重要支撑,也为改善社会预期、创造美好生活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国拥有数量庞大的人口,丰富的文化与旅游资源,旅游消费市场仍有较大潜力可以挖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多方发力解决旅游消费的难点痛点,进一步激发旅游消费活力,释放潜力。
我国旅游消费快速增长
2023年以来,我国旅游消费市场快速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国内出游48.9亿人次,比上年增长93.3%。国内游客出游总花费49133亿元,增长140.3%。从2023年年初的回暖,到“五一”和端午节的走热,乃至暑期的火热以及中秋、国庆、元旦等节假日期间的大热,旅游消费的火爆延续至今,成为消费领域的最大亮点。
图为在安徽省黄山市黟县宏村南湖,游客在桥上行走。新华社记者 杜宇 摄
旅游消费的增长,得益于需求和供给的双向发力和良性互动。需求端,前期累积需求的集中释放直接推动了旅游消费的快速复苏;供给端,旅游消费的增长离不开总体消费环境的持续改善以及对旅游消费新趋势的准确把握与及时满足。
一方面,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将扩大内需尤其是促进消费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推出促消费政策,持续改善消费环境,为居民消费需求的整体恢复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将旅游作为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重要领域,积极出台支持政策,连续推出惠民措施,开展各种推广活动。从举办音乐节、演唱会、体育赛事到推行旅游公交、开放政府停车场、包容性交通执法,从发放文旅消费券到文旅局长们亲自上镜推广,引导和扩大旅游消费成为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在此背景下,从“淄博烧烤”到贵州“村超”(贵州省榕江县)乃至“尔滨”旅游,从研学旅行、非遗旅游、城市漫步(citywalk)、城郊露营、房车旅游到夜宿博物馆、沉浸式体验、行浸式演艺,各类旅游热点、消费场景和新兴业态不断催生。
当前旅游消费的特点
旅游消费是典型的精神性消费,具有较高的需求弹性。总结各地在促进旅游消费方面的具体经验做法,可归纳为以下特征。
其一,年轻一代消费群体引领旅游消费市场热潮。出生于1995年至2009年的一代年轻人,生活成长在互联网时代,易受数字媒体影响,喜欢尝试新生事物,追求更加个性化的产品,热衷于通过社交媒体分享经历,具有迅速集中和放大市场热点的作用。从“进淄赶烤”到贵州“村超”,从城市漫游到国风国潮,诸多旅游热点均离不开该群体的推波助澜。
其二,情感需求成为旅游消费的核心诉求。追求愉悦是旅游的内在动机。一些“网红”旅游地区很大程度地满足了人们的情感需求,为其提供了充足的情绪价值,从而成为社会情绪集中释放和形成共鸣的“出口”。淄博、榕江、哈尔滨所提供的情绪价值,在某种程度上远超其提供的具体产品或物质消费。这些地区体现出的好客之道、淳朴快乐、真诚大气,藉由互联网的放大效应形成情感共情和情绪共振。真诚成为旅游消费中最打动人心的核心要素。当地居民的热情有爱也迅速提升了游客的满意度。
其三,生活化场景成为旅游消费的重要对象。不同于以往直奔景区,越来越多的游客更关注对当地特色生活的体验。充满“烟火气”的生活氛围成为吸引游客最主要的因素。近年来,生活化场景已成为旅游消费的新趋势,形成自我与他者的混融、供需边界的模糊性、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一体化。
其四,网络传播成为激发旅游消费的重要工具。不管是“淄博烧烤”还是“尔滨”旅游,互联网尤其是短视频均在传播中发挥了“导火索”和“助推器”的作用,成为游客获取旅游信息的主要渠道。不仅获取信息依赖网络,整个旅游消费市场都呈现出互联网经济的诸多特质:用户生产内容(UGC)驱动、流量为王、话题营销、“病毒式传播”,从而使目的地迅速成为话题中心和流量中心。
其五,政府有力保障是游客满意的关键所在。游客在目的地的消费涉及诸多环节,地方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消费环境的维护者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淄博开通了“烧烤专列”,增加“淄博烧烤”公交专线,定制“淄博烧烤地图”,出台规范烧烤市场的各种禁令。“村超”走热后,榕江对精彩球赛及配套活动中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开展密集深度网络报道;在“村超”吸引人流后,当地政府围绕游客的“吃、住、行、游、购、娱”需求及时提升服务能力。哈尔滨建立“文旅体验官”制度,以游客视角换位思考,着力改善旅游消费环境,强力整治出租车乱收费现象,延长机场大巴、地铁运营时间,“上新”人造月亮,在路上搭设防寒设施。这些地方及时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齐抓共管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确保游客在每个消费环节都顺畅舒心。
多措并举持续释放旅游消费潜力
我国拥有数量庞大的人口,丰富的文化与旅游资源,旅游消费市场仍有较大潜力可以挖掘,尤其是近年来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为居民和游客提供了更为多样的休闲娱乐选择。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多方发力解决旅游消费的难点痛点,进一步激发旅游消费活力,释放潜力。
一是着力解决旅游消费的痛点难点。景区预约购票、文博单位游览、旅游交通拥堵等难点问题愈发凸显。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针对制约旅游消费潜力释放的诸多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其中“完善预约措施,简化预约程序……科学设置线上、线下购票预约渠道”、“在游客量未达到景区最大承载量之前,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人群提供购票预约服务”等要求仍待全面落实。此外,要解决旅游投诉多、投诉难等问题,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覆盖旅行社经营、导游执业、景区接待、文化娱乐等市场类别的综合监管平台和消费投诉举报机制,并在重点城市开展旅游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试点。
二是把握旅游消费变化趋势。旅游消费在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呈现出诸多新变化——游客风险意识普遍提高,对目的地和旅游设施的卫生状况、应急措施、退费政策、旅游保险、客流预警与疏导措施等更为关注,短距离、高频次、亲自然、重家庭、微定制、“小团游”等更加普遍。总体来看,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向旅游供给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旅游目的地和经营主体须具备更加敏锐的市场嗅觉、更加细致的分析工具、更加准确的定位能力、更加灵活的组织形式、更加先进的技术手段、更加精准的营销能力和更具特色的人本服务。特别要重视年轻一代消费群体、老年群体、亲子市场等,开发相应产品,满足其旅游消费需求。
三是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要围绕高效能服务,完善旅游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形成结构合理、高质高效、普惠便捷的旅游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积极推动将旅游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以标准化促进公平化、普惠化、便捷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便捷高效、全民共享的旅游公共设施和服务供给体系。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兴建各种旅游公共设施,面向公众提供公益服务。充分考虑老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需求,提供无障碍设施和相关服务。
四是加大数字科技旅游应用。要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出游预约、行程安排、客源分流、消费引导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借助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在线直播、空中课堂等形式不断创新应用场景。依托数字化、科技化手段,以更精细的管理、更优质的供给满足人们对美好旅游生活的新期待。要推进旅游业“上云用数赋智”,支持文娱场所、景区景点、街区园区等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要推动旅游业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挥平台线上交流互动、引客聚客、精准营销等优势,引导线上用户转化为线下消费。
五是提升城乡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要全力改善旅游消费环境、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创新旅游消费场景,通过各种方式巩固和提升旅游消费信心。
六是完善旅游消费统计监测体系。要完善文化和旅游统计相关标准,制定上下统一、执行一致的统计调查制度,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将手机过境人数、住宿过夜人数、旅游景区购物人数、景区门票购买人数等作为重要参数,解决统计数据“横向不可比、纵向不可加”的问题。要完善直报、快报系统,加强对规模以上文化和旅游机构的监测,同时加强与工信、公安、交通、气象、民航、铁路等部门的数据共享。
(作者:宋瑞 杨晓琰,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责编:单纯刚
我们致力于提供一个高质量内容的交流平台。为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为完善跟帖评论自律管理,为了保护用户创造的内容、维护开放、真实、专业的平台氛围,我们团队将依据本公约中的条款对注册用户和发布在本平台的内容进行管理。平台鼓励用户创作、发布优质内容,同时也将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违法、侵权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
一、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下违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1. 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侮辱、滥用英烈形象,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11)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进行网络欺凌的;
12)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不友善:不尊重用户及其所贡献内容的信息或行为。主要表现为:
1)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2)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嘲讽: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手法对他人或其行为进行揭露或描述,以此来激怒他人;
4)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6)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负面评价;
7)歧视: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8)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3. 发布垃圾广告信息:以推广曝光为目的,发布影响用户体验、扰乱本网站秩序的内容,或进行相关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多次发布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2)单个帐号多次发布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3)多个广告帐号互相配合发布、传播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4)多次发布包含欺骗性外链的内容,如未注明的淘宝客链接、跳转网站等,诱骗用户点击链接
5)发布大量包含推广链接、产品、品牌等内容获取搜索引擎中的不正当曝光;
6)购买或出售帐号之间虚假地互动,发布干扰网站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7)发布包含欺骗性的恶意营销内容,如通过伪造经历、冒充他人等方式进行恶意营销;
8)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4. 色情低俗信息,主要表现为:
1)包含自己或他人性经验的细节描述或露骨的感受描述;
2)涉及色情段子、两性笑话的低俗内容;
3)配图、头图中包含庸俗或挑逗性图片的内容;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
6)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5. 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或者造谣等内容;
2)存在事实夸大、伪造虚假经历等误导他人的内容;
3)伪造身份、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与特定机构或个人存在关联。
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标题党,主要表现为:
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主要表现为: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3)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二、违规处罚
本网站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收集违规行为信息。所有有意的降低内容质量、伤害平台氛围及欺凌未成年人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
当一个用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依据相关用户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对帐号进行禁言 1 天、7 天、15 天直至永久禁言或封停账号的处罚。当涉及欺凌未成年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通过作弊手段注册、使用帐号,或者滥用多个帐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加重处罚。
三、申诉
随着平台管理经验的不断丰富,本网站出于维护本网站氛围和秩序的目的,将不断完善本公约。
如果本网站用户对本网站基于本公约规定做出的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建议反馈」功能向本网站进行反馈。
(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本网站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