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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曾在《永不磨灭的番号》里出演的男演员朱宏奇就因几年前给京东金融拍摄的一系列三观炸裂的网贷广告被网曝了。
等等,演员拍广告都能被网曝?!这什么世道啊。
咱不妨先来看看广告,再来评评朱大哥冤不冤。
广告一:
农民工带妈妈坐飞机,妈妈不舒服,空姐告知可以升舱,农民工正愁没钱,朱大哥霸气说道“升舱的钱我来出”,结果拿着农民工手机一顿操作网贷了15万。
敢情儿不是自己借的钱不心疼,不用还吗?!
我都能想象农民工大哥还钱时咬碎的后槽牙了。
广告二:
农民工带妈妈到大城市看病买不起36元套餐,朱大哥再次出手,拿过农民工手机一顿操作又借了15万。
不是,大哥,一顿36块的套餐,咱有必要借15万吗?!
咱也不是道德绑架,正常的剧情走向难道不是应该替农民工付了36块饭钱嘛。
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广告创意——出其不意?!
广告三:
农民工带妈妈去大城市看病住酒店,付不起最低700元的房费,朱大哥又出手帮农民工借了15万。
咱先不说到城里看病需不需要住700块的酒店。
咱就是说这朱大哥也太冒失了,动不动给人借网贷住酒店也是惊到我了。
广告四:
农民工给爸爸过生日,付不起160元餐费,结果朱大哥扮演的外卖员一顿猛如虎的操作又给农民工借了15万。
给爸爸过个生日背了15万外债也是没谁了,王多鱼听了都直呼666吧。
广告五:
农民工请朱大哥吃饭,外卖员送上门三个菜,收费200元,农民工给不起。朱大哥转头又用农民工的手机借了15万元付饭钱。
我滴妈,这顿饭是为了感谢朱大哥给自己网贷60万吗?
结果60万还没还,扭头又借了15万?!
要我说,朱大哥这“忽悠能力”不去缅北干诈骗真是屈才了。
《孤注一掷2》你不当编剧兼主演我不看。
可能农民工大哥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我算了一下,朱大哥宣称京东金融万元日息1.9元,75万一天的利息就是142.5元,一个月就是4275元。
这里是现实世界,不是抖音评论区,所以可能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都没这个数。
如此三观炸裂的广告,难怪朱宏奇被网曝了。
众多网友冲进他的直播间、评论区谩骂、讽刺,以至于朱宏奇连发8条视频回应。
但朱大哥好像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直言:
自己因拍摄网贷广告被网暴,网友不该找他,应该去找广告公司和甲方,他只是按照甲方要求演戏。
还称许多骂他的网友都是假正义,哪条法律规定不能拍金融公司的广告了?
先不说身为一个公众人物说出这番“甩锅”的话有多令人震惊。
我好奇的是,这种三观比某些人五官还丑陋的广告是怎么审核上线的?
虽然朱宏奇在网友的压力下道歉了,但从他后续的言谈间可以看到,他依然不认为自己有错。
而京东金融当年的解释是,该短视频传播系因团队管理不善、审查不严,导致违规上线。
当年的甲方爸爸已经为此付出了代价,相关负责人及其管理者处以开除、降级和扣除绩效的处罚。
只是当年的广告主演还在为自己“鸣不平”。
“拿钱办事儿”似乎是朱宏奇为自己找到的天经地义的理由。
但朱宏奇显然没明白作为一个公民的法律底线与作为一个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
参与网贷广告,虚构农民工贷款升舱、住酒店、吃饭等场景,明显脱离实际,会误导消费者。
这是《广告法》中明确禁止的。
按照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在广告领域,不能随便讲故事,更不能编造假故事。更不能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但朱宏奇好像并不这么认为。
这让我想起了电影《门徒》里,“林昆”的一番“受害者有罪论”:
朱宏奇虽然并没有这么罪大恶极,但似乎秉持着对于网贷类似的观点。
要不然也不会除了京东金融的这些毁三观广告,还曾化身过技术开发顾问、眼贴专家为企业打广告。
暂且不论这些产品到底怎么样,但朱宏奇作为演员虚构身份,在广告中先冒充技术顾问,又冒充眼贴专家,肯定是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
很大程度上来说,朱宏奇已经不是屡没屡行公众人物社会责任的问题了,而是违不违法的问题了。
虽然当年这些广告已经受到了一轮舆论的抨击,但可以猜测,当年朱宏奇大概率并没有因为参演这些广告而遭受任何处罚。
要不然也不会在多年后的今天还在理直气壮的和网友battle对线了。
究竟谁的错?
甲方爸爸有错。
监管有错。
朱宏奇作为公众人物没有职业素养同样有错。
可能很多人疑惑,这种明显“一眼假”的广告怎么会有人信?
但对于很多没有任何金融知识的小镇青年来讲,这种广告的吸引力不可谓不大。
大多数人眼中看到的只有万元日息1.9元这种可以忽略不计的“小钱”。
但同时也忽略了借款的本金有多大,以及借款的时间有多长。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对于多数人来说,出于对明星代言的信任,也就对各种五花八门的金融平台丧失了防备心。
尤其是面对一些知名演员的代言,很多人都投去了无限的信任。
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广告本身的“狗血与不合理”带来的影响。
比如此前汪涵代言的“爱钱进”暴雷、胡军代言的“悟空理财”翻车,在许多网友的自述中,都少不了出于对明星代言人的信任这个理由。
加上暴雷的和没暴雷的,据统计,唐国强、张丰毅、张铁林、郎朗、王宝强、范冰冰、黄晓明、杜海涛等数十位明星,都曾经为各种网贷平台代言或宣传。
但无数事实已经证明,明星们也不靠谱。
有汪涵、胡军背书的金融平台不还是翻车了,有陈赫、关晓彤背书的火锅店、奶茶店不也坑了一堆加盟商。
为何金融平台翻车概率如此之高,“朱宏奇们”还是如此铤而走险,压上自己赖以生存的信誉呢?
一切因一个“利”字。
正如《狂飙》里的台词:风浪越大,鱼越贵。
这是高启强朴素的商业逻辑,也是明星们接代言最简单、最直接的考量因素。
据有关媒体报道,内娱一线或流量明星两年期的代言费高达上千万,部分男艺人代言费更是接近八千万。
理智战胜不了巨额金钱,社会责任也一样。
毕竟给的实在太多了。
这里面的悖论在于,明星所获报酬与责任义务并不匹配。
汪涵、胡军们也好,朱宏奇们也罢,当一阵愤怒的舆论风刮过,“道歉式”公关就是整个事件的全部,最终时间会抚平一切。
说到底,明星们受到的“惩罚”,就像面对哭闹的孩子父母高高扬起的手,只会轻轻落下。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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