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记错的话,Facebook的一位副总裁离职的时候说:世界上最聪明的头脑,在想方设法让人点击更多广告。
微信最终还是没有逃脱互联网“养肥了再杀”的诅咒,以一种力不从心的文艺腔告诉曾将张小龙惊为天人的用户:广告也可以是生活的一部分。听上去像中年大叔去洗头房跟女技师谈人生,很忧伤地说完“人生苦短,苦难不仅是人生的一部分,还是人生的财富,来吧”,然后先脱为敬……
我一直觉得以广告为核心的互联网商业模式本身就是一种最为精神分裂的模式,你想想,一群心高清高逼格也高的聪明人聚在一起,处心积虑地挖掘人性弱点,做出用户喜欢的好内容和好产品,最后的目的是为了卖一堆是人都讨厌的广告。就像国贸一带的姑娘一分钟照三次镜子涂五次口红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就为了楼下停车场里的哪位车主能看得上。但话又说回来,这个有钱就任性的时代,如果天生丽质的姑娘为一个low逼守身如玉,那也确是愧对造物主的,估计所有的微博大V都会不同意。
以流量和注意力为力距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广告——似乎永远是产品生命得以延续的最终宿命。我们用太多的辞藻来描绘移动互联网的魅力,来赞美微信的无所不能,但对于内容和社交产品的流量变现问题上,除了游戏,首先想到的还是简单粗暴颠簸不破的广告。
工业时代以资源为中心,互联网时代以流量为中心,我们在思想上达成了高度共识,却又对这种共识的结果忧心忡忡。
尽管新浪微博投票显示80%以上的人不同意微信朋友圈的广告,可是,微博不也就是连个招呼也没打就强行插入的么?面对100亿美金的产值,估计鹅厂上上下下都望眼欲穿了,还有更好的方案么?与其给面膜、土特产和韩国代购刷屏,刷成一个新的“公地悲剧”,自己来刷屏至少刷成什么样子还有几分把握。
再来看看那些被广告直接或间接耽误了的产品吧。豆瓣和开心网,豆瓣的杨勃对产品的洁癖应该不亚于张小龙,我都能想象得出为了在页面右上角插入一个让站着说话不腰痛撸着说话不结巴的文艺青年不骂娘的广告他们熬了多少个日日夜夜,让多少个土豪广告商莫名其妙,但对于一个PC时代的慢公司,它已经快支撑不了自己的逼格了,它已经被移动互联网越甩越远了,甩得快看不见陌陌了。程炳皓在开心网的抢车位和偷菜成为“国民游之后,他们是广告商排队上门求着给钱的,他们也对广告也算很谨慎的了。可惜,可惜移动大潮一个浪拍来,产品转身太慢,干脆就销声匿迹了。想想他们当初如果也这么认为“广告也可以是生活的一部分”,那世界将会怎样?
我们已经忍受了“阅读数”、忍受了“评论”,广告有什么不能忍受的呢?
从BBS、blog、SNS再到微信,人与信息的联系更为密切了,但广告作为唯一的供养方式始终没有改变。广告将不仅仅是生活的一部分,还将成为人体的一部分。
我们接受了它的理解与尊重,就要接受它的轻薄与俾倪;我们接受了它低声下气的迎合,就要接受它颐指气使的摆布;我们接受了它无微不至的关照,就要接受它无孔不入的骚扰。这或许就是微信朋友圈广告的隐喻,是正在解构和渗透实体世界的互联网的隐喻。然而,就像凯大爷说的一样:这一切才刚刚开始。
在数字化商业上,我们总能找到广告——这样最便捷和不费脑子的方式,想方设法地卖点什么。而对于数字化社会而言,我们唯一的贡献是点赞、点蜡烛、叉叉不哭、叉叉雄起、我们都是叉叉人……数字时代的社交礼仪与情感表达方式已经由BBS时代的“顶”进化为微时代的“赞”,但人还是那些没有底线的人在讨论该用什么标准合适的人。唯一不同的是,bbs、blog、微博等可以随便嘲笑别人,因为换个马甲没人知道你是谁;SNS、微信可以随便吹捧自己,因为都是熟人,不好意思揭穿。
微信朋友圈广告上线之后,其他微店、代购必将面临冲击,最合理的死法将是被以广告和投诉的名义禁言。平台成为规则制定者,越来越多的商业平台正在逐步比肩新闻媒体成为互联网时代“社会公器”已是既成事实,但连用户隐私都无法保障的商业伦理无法要求它们履行企业传统范畴内的社会责任之外的任何义务。这就是为什么讨论“百度在宣扬搜索公正性的同时该不该给商业客户手动排名”一直没有什么让人心服口服的原因之一。
平台的运营者随时可以成为台上的选手,打得赢就自己打,打不赢就把可能赢的选手隔离在安全线以外,这样的事情似乎并不是在某一个平台上出现。以做“平台”去抢占商业制高点,以做“生态”去抢占道德制高点,让“二老”满意的底层逻辑是:自私永远是一种不容他人置喙的美德。
我们总是对哪怕浮现一丝进步的改变都充满幻想,而对一成不变的东西已经失去反思的能力。
微信的这次“改变”最郁闷的不是用户,而是百度,微信搜索已经可以搜索附近餐馆了,搜狗的“微信头条”可以推荐微信精华内容了,除了网络编辑们每天去百度查查自己的网站是否被收录是不是排在前三页,百度还能做什么呢?何况移动搜索还刚刚起步而已。所以李彦宏说赔钱也要做人工智能,这也是一种出路,唯一的出路。
来源:司马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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