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迈入加速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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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冯海红
管理学博士,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大数据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副研究员,曾挂职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处副处长,目前兼任山东省数字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贵州省大数据专家库专家等社会职务。主要从事大数据战略与政策、创新发展政策等领域战略咨询和理论研究,出版专著2部,公开发表报刊文章20余篇。作为主持人承担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各类课题数十项,包括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研究,大数据先行先试政策推广评估模型研究等,参与国家层面“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互联网+”行动评估、科学数据资源管理等文件起草或咨政研究。
“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试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目前,北京、上海、广东、浙江、重庆、海南、深圳、成都等省市已经以地方法规形式,初步构建起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基本原则,正式迈入实践落地与规范发展阶段。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发展现状如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如何健全?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大数据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冯海红副研究员日前接受南都专访,他曾经主持承担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十四五”建设规划,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典型模式及驱动机制等多项大数据战略与政策课题。
A 公共数据运营生态日益繁荣
南都:4月9日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数字政府建设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而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是各地数字政府探索实践的重点内容,目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发展现状如何?
冯海红:公共数据作为数据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国民经济发展中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蕴藏着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我国高度重视并大力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和运营。随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政策法规颁布实施,公共数据运营由研究部署迈入落地实施阶段,主要表现有:一是国家层面政策措施加快扎实落地。在制定发布一系列数据政策文件基础上,相关具体举措正在积极推进。例如探索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探索将公共数据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统一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和开发利用端口,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国家标准贯标;
二是地方制度创新持续迭代优化。各地区就公共数据、数据、数字经济等积极探索健全区域性的政策法规,涌现出首席数据官、数据资产凭证、数据专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资产评估、数据交易监管等制度创新成果;
三是行业领域创新探索百舸争流。相关文件明确提出,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在互联网、金融、通信、能源等领域开展数据要素价值评估试点,各行业各领域制度构建正加快推动公共数据运营的创新和实践;
四是公共数据运营生态日益繁荣。各行业各地区大力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数据确权、评估、定价、交易、应用、增值服务等产业生态正在孕育壮大,数据联合实验室、公共数据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合作形式不断丰富。
B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已形成三种主要模式
南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挖掘公共数据资源价值的重要方式,全国多地探索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主要有哪些?例如成都模式、北京模式、上海模式等,各有什么特点?
冯海红:尽管我国公共数据运营整体处于启动发展、多元探索阶段,国家层面在监管管理、平台建设、市场运营、收益分配、安全保障等方面尚缺乏清晰的具体规定以及推广的实践案例,但仍有部分先行先试地区和行业领域初步形成一些典型模式,涌现很多创新举措。根据中国软件评测中心联合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等单位研究发现,我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已经形成三种主要模式:
一是行业主导模式。主要由垂直领域行业管理部门授权和指导其下属机构承担本领域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建设、场景开发和市场运营;二是区域一体化模式。主要由地区数据管理机构以整体授权形式委托数据运营机构整体开展区域内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建设和市场运营。例如,成都将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权统一授权给成都市大数据集团;三是场景牵引模式。主要由地区或行业数据管理机构在公共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基础上,基于特定应用场景通过针对性、专业化分类授权引入专业数据运营机构,分领域、分场景激活公共数据价值的运营模式。例如,北京市授权北京金控集团建设运营公共数据金融专区进行市场化专业化运营,充分发挥公共数据对金融服务特别是普惠金融的支撑作用。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创新举措还包括:一是以地方法规形式构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基本规则,上海、北京、浙江、重庆等诸多地区在地方数据条例或者数字经济条例中明确提出“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并从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公共数据使用范围、所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交易规则、安全要求及合规评估等方面进行初步规定;二是探索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制度。例如,广东启动公共数据资产凭证化改革试点,初步形成以凭证来承载资产、声明权益、治理数据、保障合规的数据资产凭证解决方案;三是探索建立首席数据官或数据专员制度,赋予其负责本地区或本部门的统筹数据管理和融合创新、数据运营机构建设、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等职责,形成上下贯通的首席数据官组织体系,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等。
C 形成各行业领域数据资源 “聚通用”统筹融合机制
南都:当前我国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面临诸多体制机制障碍,包括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开发利用,你认为应该如何加快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
冯海红:我觉得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快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一是系统构建国家大数据战略发展图景及基础制度体系。包括健全数据要素相关参与主体的权益分配制度,理顺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和流通交易监管体制,切实形成各行业各领域数据资源“聚通用”统筹融合机制,制定实施用户数据在安全保障基础上跨平台共享和融合应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试验性改革创新与全国性规则统一的协调机制等。
二是统筹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整体布局及试点示范举措。深化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及运营领域的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形成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整体实施方案和先行先试方案。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收益的合理分享机制,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市场化运营的反哺机制,形成公共数据资源高效汇聚和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的良性互动局面。
三是聚力营造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生态体系。统筹布局、分工协作培育壮大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市场,构建实现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和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高效流通交易的公共数据资源价值实现平台。另外,还要探索创新适应于公共数据运营的政策工具箱,大力发展数据利用技术创新平台,制定实施一揽子可操作性强的标准法规,强化相关专业支撑机构的投入机制和运营机制,着力提高企业数据治理及运营能力,培育发展数据驱动型的数字化产业链和数字化生态。
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数字政府研究中心
统筹:邹莹 研究员:袁炯贤
本文系作者:
小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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