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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的普及,上街购物已经不再是人们购买商品的唯一选择,越来越多的人更喜欢通过网络浏览、购买商品。于是,一些零售商纷纷抓住顾客的这个特点,在网络上提供商品销售服务。有的则是利用因特网作为行销的管道。例如,20世纪90年代,美国一对双胞胎兄弟在自己家里设立一家光盘唱片公司,销售美国发行的所有光盘及2万张进口光盘,透过因特网供客户订货,通常在24小时内即将光盘送到顾客家里。这家公司不需店面成本,也没有库存成本,因为该公司是在接受订单之后,通过经销商将货物送出去。加上网站上的广告收入,这家公司1996年营业额达600万美元,营业毛利率18%。
利用网络进行销售的首要特点,就是传递信息的花费远比传统行销方式低廉得多。对于着重提供大量信息、需要大量零售人员的企业来说,网络可以说是威力强大又经济的工具。但是,网络行销也有其脆弱的一面,就是需要消费者化被动为主动,自己透过网络来查询信息。如果消费者缺乏主动查询的动机,网络行销就无法发挥它的最大潜力。因此,消费者网上查找信息的主动性直接制约着网络行销的发展。
为了改变这种情况,英国与美国的一些音乐出版公司,不但让消费者进入公司在网络上的资料库进行查询,更可以直接在网络上发出购买产品指令。不过与寻找信息的人相比较,真正透过网络购买的人是非常少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消费者对于信息的安全与隐私仍有顾虑,不愿意在网络上使用自己的信用卡号码或其他敏感的信息。
在消费者搜寻信息的动机强烈,或是主动购买意愿高的市场中,网络是强有力的行销工具,力量超过零售商店等传统行销方式。此外,消费者已经有充分信息,但还是愿意主动寻找商品,也是网络行销占优势的市场。现在这类市场的许多厂商已经采用邮购、电话或是传真行销方式,未来也都将以电子交互媒介为行销管道。
当然,网上零售主要的成功因素,还得看产品的选择。昂贵而巨大的货品如家具等都不适用于在网上发售。一般消费者购买家具时都希望到商店参观,试一下产品才认购。相反,其他货品如机票、书本、戏票、鲜花等,网上购物已逐渐被消费者接受。
总的来说,商家应当视网上的商业贸易为一个可以利用因特网建立的新生意,但同时须拟定周全计划。盲目将产品堆在网页上,只会事倍功半。
发布于2023-04-27